华商报讯(记者 张宝龙)按照宝鸡市委统一部署,十二届市委第三轮巡察于5月10日完成进驻。市委5个巡察组将分别对市规划局、市安监局等10个市直部门党组织开展巡察工作。
巡察监督主要是对巡察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
市委巡察组将在被巡察单位工作约2个月,设专门值班电话、电子邮箱等,同时在市委巡察组驻地和被巡察单位设置意见箱,依据巡视条例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转交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处理。
第一组:市人社局、市地志办
联系电话0917-2790357,市教育局甘棠居2楼
第二组:市规划局、市房屋征收办
联系电话0917-2790348,市教育局甘棠居2楼
第三组:市水利局、市河道委
联系电话0917-3256876,三迪佩斯酒店5楼
第四组:市林业局、市地震局
联系电话0917-3256869,三迪佩斯酒店4楼
第五组:市安监局、市供销社
联系电话0917-3256875,三迪佩斯酒店3楼
巡察组受理电话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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