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和市政府《关于印发滨州市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滨政办字﹝2019﹞3号)的要求,秉持“整改一个、销号一个、验收一个、公开一个”的原则,滨州市已完成反馈意见第10项问题整改工作,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9年7月15日至7月21日,受理时间:每日8:30-18:00,受理单位:滨州市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受理电话:18605432905。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致电联系。滨州市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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