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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雷行动2019”暨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圆满收官净化市场环境 护航经济发展 全市立案查处案件4241件

来源:成都日报 2019-05-10 02:50   https://www.yybnet.net/

蒲江县市场监管局开展液化石油气瓶充装专项执法行动

蒲江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对辖区内医药企业安全生产开展执法检查

成华区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开展食品安全检查

彭州市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正在收缴过期食品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市场监管局要求,今年1月,一场覆盖全市的“春雷行动2019”暨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正式打响。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围绕“亮剑市场监管,护航经济发展”主题,聚焦食品安全、药品安全、质量安全和市场治乱,严厉打击“保健”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净化市场环境,深入建设国际化营商环境,助推成都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再上新台阶。

时隔百日,该行动圆满收官,成效显著。整个行动期间,成都全市共检查企业和个体户56068户,检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8703个,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6270家(户),整治重点区域1849处,取缔无照经营71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24个,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43584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42.6万元,共查办各类案件4241件。积极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发挥整合后职能优势,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永远在路上。

整治“保健”市场乱象

国家总局督导组给予肯定

针对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精心筹谋,高位推动,在行动之初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成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由主要领导作出重要指示。随之成立起行动专项工作组,负责全市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推进以及信息通报、执法打击等工作。

紧接着,摸排检查全面开展,覆盖重要场所、人员密集场所、“保健”类店铺、直销企业。不只线下,线上监管同步进行。以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日用消费品、穿戴用品等为重点,严厉查处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查处成都聚鹏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婴幼儿食品且突出强调产品“保健”功能的行为,宝中堂中医门诊有限公司涉嫌销售不合格食品案等“保健”市场违法违规案件155件。

2月26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派出督导组对成都市“百日行动”工作开展督导,在听取了工作汇报、进行了现场检查后,对成都市推动“百日行动”工作、形成执法办案制度、加强部门协作、狠抓案件查处、创新宣传方式等工作给予肯定。

食品安全、药品放心

消费者投诉100%核实回复

饮食用药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市民关注。在食品安全执法行动中,对检查中发现的证照不全、标示标签不规范和索票索证等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规范。坚持问题导向,完成对生鲜畜禽肉、腌腊制品、配制酒、大米、面制品等重点食品抽检,对不合格食品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积极受理处置消费者涉及食品类投诉,依法按程序进行了调查核实,办理回复率达100%。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召开全市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压实校园食品安全多方责任,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共检查学校食堂7077家次,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7482家次,实现全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全覆盖。

在药品放心执法行动中,重点突出高风险生产环节,积极开展无菌制剂、中药饮片生产环节监管工作;强化零售药店监管,积极开展药品经营环节监督检查,加强对特别药品的销售监管和抽查,强化药品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的查处;开展美容行业监管,重点检查美容机构产品购进渠道以及宣传广告;加强化妆品经营环节监管,重点检查化妆品经营者内控制度以及进口化妆品的合法性。全市共立案查处相关案件451件。

打假治劣

保障质量安全

在质量安全执法行动中,开展了四类专项整治,包括液化石油气和加油站、电梯安全、儿童家具、有机产品。其中,严厉打击液化石油气中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等质量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充装非自有产权瓶、充装超期未检、超过使用年限以及使用过的非重复充装气瓶等违法充装行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虚假维保、未按安全技术规范维保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儿童家具监督抽查和后期处理工作,依法严查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明示标准要求的儿童家具;严厉查处获证有机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强制要求或者被检出有机产品国家标准禁用物质等违法行为。

此外,针对市场治乱,狠抓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工作。继续加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涉黑涉恶线索的排查力度,发现线索及时报送当地扫黑办和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春雷行动期间,共排查市场2204个次,检查走访市场经营户20037户,排查和受理举报反映线索51件,经初查判定并移送涉黑涉恶线索24件。

自选动作

以民生为导向紧扣社会热点

互联网为市民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新鲜事物扑面而来,但这其中也夹杂着不少虚假违法广告。成都市还开展了互联网广告执法和打击传销执法两项自选行动。

在互联网广告执法行动中,加强广告舆情预警研判,充分运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重点关注扰乱地方经济秩序的房地产、金融等领域广告发布情况,从严查处涉及导向问题、政治敏感性问题、损害国家利益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违法互联网广告。突出药品、食品、保健品、医疗、金融投资、房地产等重点领域互联网广告监管,重点针对互联网媒介,集中整治社会影响恶劣、公众反映强烈、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行动期间,共查处医疗互联网广告案件13件。

区(市)县亮点

成华区

查处重大案件 入选全国典型案例

日前,成华区市场监管局将辖区内一家药店销售假药的案件移送给了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分局。据悉,这是自“春雷行动2019”开展以来加强行刑衔接,合力打击各类违法行为下,该局向司法机关移送的第3起案件。

守护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针对老百姓关注度最高的“食品安全”,该局结合“平安社区工程百日攻坚行动”,重点围绕学校食堂、儿童托管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重点单位的食堂、食品供应点进行了全面排查和整治。截至目前,已经排查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点85个。

“我们还将继续加大对重点场所食堂的治理力度,守护市民‘舌尖上的安全’。”该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了下一步的重点工作,“此外,还将组织各街道对辖区隐蔽区域进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取缔食品加工黑窝点。”

开展网络市场定向监测

开展“春雷行动2019”至今,该局共查处案件215件。其中,查处的某医院发布虚假广告案,入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百日行动”全国百起典型案例,另外一起重大案件是查处的某大药房经营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冲剂固体饮料、压片糖果案。该局特别注重创新办案方法和手段,并坚持突出专项行动的靶向性,有效提升了办案效能,降低了执法成本。

值得一提的是,为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欺诈消费者等各类违法行为,该局对重点领域开展了网络市场定向监测,检查相关网站、网店345个。其间,广泛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发现违法线索和收集证据,固定了27个网站的违法证据,查办案件8件,向相关部门提供了25条违法案源线索,提升了办案效能和社会影响力。

彭州市

整治违法违规办学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根据统计数据显示,截至4月29日,彭州市市场监管局在“春雷行动2019”暨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2641人次,移交彭州市综合执法局立案237件,为人民群众营造了放心消费环境,为彭州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被依法追责

“一些消费者缺乏正确的消费观念,不到正规药房购买药品、保健品,也不查看提供者的经营资质。”为规范和整顿成人用品市场秩序,该局开展了成人用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现场对成人用品店内声称壮阳类产品进行抽样送检。

经检测,7家成人用品店销售的56批次食品含有非食用物质西地那非或者他达拉非。该局立即将案件移送彭州市公安局,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调查,刑事拘留7人,监视居住3人。据悉,此系列案件为成都市范围内第一例成人用品店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案件。

教育培训机构虚假宣传被查处

“一次性包过”“全市最大培训机构”“成都十大名校教学合作单位”……部分教育培训机构利用低价班引流,虚假宣传授课质量和学习效果,不断透支着家长和学生的信任。另一方面,对于正规培训学校来说,有着良好的办学环境、优秀师资力量,却被低价和噱头“抢”走了生源。

该局组织开展了教育培训机构虚假宣传等相关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共移交市综合执法局立案11件,目前已结案6件。

双流区

上门指导整改 “三小”申领了“身份证”

“我在黄龙溪景区发现有商家把猪肉干当牛肉干卖!”“春雷行动2019”期间,双流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市民投诉,执法人员立即对景区内销售牛肉干的商家进行了全面清查。

严打假冒 维护消费者利益

清查中,执法人员检查了经营者是否履行进货查验制度,经营的肉制品是否台账齐全、票证完整;是否存在无证照经营行为;预包装肉制品是否有标签、标签是否含有法律、标准规定的基本要素、是否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等。

针对群众反映的“猪肉干冒充牛肉干销售”的商家,执法人员现场对其下达了监督意见书,要求经营者必须明码标价,不得冒充牛肉干进行销售。同时,对未建立进货票据、批发商资质、检测报告的商家让其将商品下架,做退货处理,维护消费者利益。

严把准入环节 规范市场秩序

该局深入查找餐饮服务行业、食品经营户在准入环节上的问题隐患,梳理出了三点共性问题:一是个别食品经营商家法律意识淡薄,认为营业执照已经三证合一,不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二是个别小型餐饮店硬件设施不达标;三是个别商家许可证已过期,未及时办理延续手续。

一系列行动随之展开,组织商家召开宣贯会、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对设施不达标的商家,采取上门服务,组织参观学习等方式指导商家进行整改……据统计,“春雷行动2019”开展以来,该局共检查出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经营户32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5条。目前,已有11家取得了食品经营许可证,15家进行了“三小”备案,其余未办证的食品经营户正在整改中。

崇州市

聚焦民生领域 查办案件同比增长49.5%

崇州市市场监管局在行动中,将力量主要集中在食品、药品、商品质量等民生领域,共查办案件142件,查办案件数比2018年增长49.5%,自选“医疗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实现质的突破,查处案件数同比增长183.3%。

查处“李鬼”名酒 企业送来锦旗

日前,有企业将一面写着“秉公执法除李鬼,保驾民企促发展”的锦旗送到崇州市市场监管局,感谢执法人员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故事要从该局接到群众投诉举报,称某酒业有限公司生产仿冒名酒说起。执法人员在对被举报公司进行突击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加工生产了上千件“曲沱牌”系列白酒,“曲沱牌”与取得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驰名商标“沱牌”近似,容易导致混淆。经立案调查,该公司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之规定,执法部门对该公司处以违法经营额3倍的罚款共40.6万元。

包容、柔性执法 优化营商环境

在不触及安全底线的情况下,该局根据优化营商环境“包容审慎监管理念”“审慎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执法理念,执行包容、柔性执法。在查办崇州某电子厂违反广告法案时,发现该厂网站平台上有“首选实力厂家”“最适合”“最佳选择”等宣传介绍词语。经调查,在该厂网页上未发现有浏览点击数量,当即要求其撤下以消除影响。最终,该局认为该电子厂使用的以上禁用语不是广告主体内容,字体未增大或加粗,即未作显著标注,决定对该电子厂不予处罚。

温江区

暴增的客流量压力下 全区未发生安全事故

在刚过去不久的“五一”小长假期间,温江区各大餐饮场所、旅游景点人气火爆。客流量压力下,全区未发生一起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消费者吃得放心、玩得开心、住得舒心。良好的成绩背后,是群众安全意识的提高,也离不开监管人员的努力。

加强监管 不留隐患、不留死角

温江区市场监管局加大重点领域监管力度,“五一”期间,该局抽调执法人员组成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专项检查小组,由局领导带队,深入车站、药店、宾馆、农家乐、旅游景区、大型餐饮服务场所、农村群体性聚餐等重点区域,集中开展食品安全、药品安全、游乐设施安全以及市场价格、商品质量、民生计量等执法检查,做到不留隐患、不留死角,确保节日期间市场消费安全、市场秩序稳定。

24小时值守 有诉必接、有案必查

与此同时,该局备勤值班人员严格落实24小时值守制度和应急响应制度,确保投诉举报渠道畅通,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受理和解决好消费纠纷,严厉惩治消费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次行动中,全局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59户次,检查药械化生产经营单位100户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8家次,涉及特种设备72台套,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11处,整改完成率100%;检查旅游景区2个、集贸市场3个、经营户32户、加油站3个、非机动车经营户6户;累计受理投诉举报3件,处理率100%。

案例通报

1

燃料油以次充好

被罚110700元

违法事实:

2019年1月8日,原成都市工商局对当事人成都某石化供销有限公司蓉石加油站4号罐内的0号(Ⅵ)车用柴油进行了抽样检验,结果为不合格,不合格原因是闪点(闭口)为56℃,不符合《GB19147-2016车用柴油》标准要求。

涉案批次车用柴油采购于2018年12月28日,于2019年1月11日全部销售完毕,共计货值金额110700元,违法所得9900元。

给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四十九条以及《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相关规定,金牛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9900元,并处以罚款1107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以案说法:

目前市面上有不少以次充好的燃料油,如果将这些燃料油用于车辆机械等,不仅可能造成大气污染,甚至可能增加油耗,损伤发动机部件,造成机器故障,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不仅对产品经营者敲响了警钟,更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保障了车辆驾乘人员的人身安全。

2

酒店、客栈虚假刷单

不正当竞争案

违法事实:

2018年12月24日,天府新区城市管理和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根据举报,对辖区成都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涉嫌组织人员为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刷单。经查,2018年7月18日至案发止, 当事人通过网络召集组织人员在携程、去哪儿网等,为丽江的两家客栈以及上海某酒店等企业(个体工商户)进行虚假刷单,以提高客栈、酒店的信用度和网络排名来误导消费者。

给予处罚: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规定。事发后当事人态度较好,积极配合调查,对违法行为主动进行了改正,且当事人为2016年毕业大学生创业公司,经营经验不足,法律意识不够,考虑到其经济条件困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执法部门对当事人减轻处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共计50000元。

以案说法:

酒店管理公司利用景区酒店、客栈经营者想提升信用排名增强市场竞争力的心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刷单“炒”信,提升商家的竞争优势,自身也从中获利。

但刷单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而且使刷单商家获得了不公平的竞争优势,使没有刷单的诚信商家失去了部分交易机会,扰乱了市场秩序。

3

新都某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使用未经检验锅炉案

违法事实:

2019年2月21日,新都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四川新都某木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其使用的锅炉未经定期检验,执法人员立即向该公司相关负责人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要求其停止使用该锅炉,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对该公司涉嫌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使用的锅炉《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设备检验情况载明:检验日期为2018-01-18,下一次检验日期为2019-01-17,现场检查时当事人提供不出有效期内的锅炉定期检验报告。

给予处罚:

该木业公司使用未经定期检验锅炉的行为,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之规定。新都区市场监管局对其处以行政罚款31000元。

以案说法:

该案件是在新都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特种设备大排查专项执法行动中发现的一起锅炉超期未检案,下一步该局将继续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以“零容忍”的态度扎实履行工作职责,对已淘汰到位的燃煤锅炉实行不定期暗访巡查,坚决防范燃煤锅炉“死灰复燃”,确保全区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本报记者 王静宇 市市场监管局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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