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东营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道路安全畅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对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内部分路段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现将禁行路段公告如下:
1、G220黄河路段:东八路至新城大道
2、南一路段:东八路至海州路
3、大渡河路段:东八路至海州路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违反规定在上述路段内通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适时抓拍,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进行处罚。
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9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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