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11日电据日媒报道,关于东京电力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的灾民向日本政府和东电索赔的诉讼案,福岛地方法院本月10日作出判决,认为日本政府和东电负有责任,命令其向约3800名原告中的约2900人支付总额约5亿日元(约合人民币2929万元)。
福岛法院认为,日本政府和东电能预见海啸的发生却疏于采取措施,承认了比基于国家指针由东电支付的精神损失费更高的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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