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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养犬:既不滥杀 亦不滥爱

农历狗年,咱们继续聊聊跟狗狗有关的古代笔记。

隋代笔记《启颜录》记学者侯白年轻时的一桩趣事:他的家乡新上任一位知县,他去拜谒时,在门口遇到一位熟人,就跟人家吹牛:“我能让县令学狗叫。”熟人说:“你就扯吧,县令怎么会学狗叫?你要是真能做到,我请你吃饭,否则你请我,如何?”侯白同意了。两人一起入谒。县令知道侯白颇具才名,对他很是客气,侯白跟县令说:“咱们县盗贼多,我建议您下一道命令,号召家家户户都养狗防贼。”县令说:“好主意,就按照你说的办。”侯白突然开始咂牙花子:“不过么,这狗也分很多种,有好的有坏的,有一种狗叫起来呦呦的,就不怎么样。”县令一听觉得奇怪:“不会吧,我只听说狗会汪汪叫、嗷嗷叫,没听说过会呦呦叫的啊?”旁边的人都偷偷地笑了起来。

《启颜录》

侯白赢了一顿饭,不过他用叫声来区分狗的好坏,很明显只是一种戏谑之谈,而衡量狗是“好”是“坏”的标准其实一直掌握在人的手中,且又因人而异。笔者小时候去河北新城一位亲戚家玩儿,他们家有一条极高极壮、威风凛凛的大狼狗,只是不吵不叫,家里来了陌生人它也是一副沉静如水的高冷模样,以至于大人们都管它叫“大傻狗”。而孩子们却喜欢抚摩它逗弄它,因为知道它从不咬人,午后搂着它在大树下睡一觉,它会像保姆一样蜷起身子呵护着孩子……“大傻狗”虽然“没用”,但亲戚家却很善良,照样养着它,从来没有起过抛弃或烹杀的念头,这是一件迄今想来依然很温暖的事情。

狗有灵性,且忠于主人,因而即便是从最自私的利己主义出发,古人也不主张对其擅杀,而一旦擅杀,可能会有非常糟糕的后果,这样的记录在古代笔记中屡见不鲜,但古人亦不偏执,当狗多为患或恶犬伤人时,该处理就处理,绝不胡乱爱心泛滥。

一、善屠狗反被狗所屠

《广异记》

唐代笔记《广异记》写开元中期一事,高都主婿崔惠童的家里有一名叫万敌的奴仆,性格极其残暴。崔惠童养的一条名叫“黄女”的母犬,有一天突然失踪了,找了好几天找不到,恰好崔惠童找万敌有事,正在厅堂上布置差使,突然见黄女冲了上来,对着万敌狂叫,仆人们怎么呵斥都不能禁止,很久才突然消失了踪迹。崔惠童觉得奇怪,回头一看万敌,脸色惨白地坐在地上喃喃自语:“前几天我将黄女杀了吃掉,不知怎么会突然现身。”大家都以为他在说胡话,万敌说出黄女的头颅埋在某地,一掘而出,才知道刚才出现在厅堂上的是黄女的冤魂。

嘉庆年间学者宋永岳在笔记《亦复如是》中记一乾隆年间奇案,虽不如“黄女事件”诡异,但亦十分离奇。学者于可斋家中所养一犬,有一天突然鲜血淋漓地跑入了地保家里,地保正要查看它哪里受了伤,那犬又跑到了仵作家转了一圈,仵作追出门时遇到地保,俩人把事情一对,更觉古怪,这时那犬又跑到捕厅署,“遍历大堂、二堂,复至县署大堂,始归”——这整个一报案、验伤、请求官方抓捕犯人的标准程序。那犬回到家以后,在屋前屋后一通转悠,让家里所有人都看到它身负重伤,然后才死去。于可斋十分生气,却不知道是谁杀害了自己的爱犬,找到捕厅署,捕头陈锦正在和地保、仵作面面相觑,见于可斋报案,立刻派人循着那犬的血迹一路寻找,找到了一个充军的罪犯家中。原来那犬不小心闯进了这军犯所住的院子里,“犯遂以杖击之,盖欲寝其皮而饱其肉也”,那犬应声而倒,军犯拿了把刀刚刚开始切割,“犬忽苏,奔逸”,一路替自己鸣冤,终于使凶手遭到了枷杖的惩罚。

如果说这两则笔记所录,乃是被虐杀的狗狗找主人鸣冤,那么清代百一居士在《壶天录》中所记一事,则属“亲手报仇”:宁波南门外凉亭下有一个乞丐,“善屠狗,生平宰割,不可胜记”。有一天他抓住一条大黄狗,用绳子绑好,吊在树上,“行将霍霍磨刀矣”,没想到出刀时误断绳索,“犬即跃而反噬”。那乞丐一边举刀乱舞,一边大喊救命,其他的乞丐听见了赶紧过来施救,“则犬已毙,而丐之喉管亦断矣”。往来的人们见了,都摇头叹息,“凡人有好生之德,彼独忍而为此,岂不谓一物耳,抑知亦能报复欤”!

无独有偶,民国学者郭则沄所撰笔记《洞灵小志》中记载了发生在北京平谷的一件事。鹿角村村民贾守忠任三河盐店巡役,其妻十分凶悍,“嗜食犬肉,村中所蓄犬辄为其私捕”,她抓到狗之后,关进柴房,反锁门窗,用木棍将狗活活打死,再行烹饪……“如是者数十年,所杀犬无算”。后来突然得了一种怪病,不停地哀嚎,嚎叫的声音很像是犬吠,找来很多医生都治不好她的病,“呼号三日夜而绝”,村中人无不拍手称快——坦白地说,笔者怀疑这位嗜狗狂人是在抓狗或杀狗中感染了狂犬病毒,只是古代科学不昌,所以看起来更像是她偷狗杀狗虐狗所遭到的报应吧。

二、救急犬拯救大盛魁

故意的虐杀会遭到惩罚,而失手的误杀则能得到谅解,这或许是狗狗的“通情达理”之处。

《壶天录》

《壶天录》中记汉阳陈某,当街开了一家肉铺,有一条黄狗总来铺子里偷肉吃,赶它就跑,没多久又会回来。有一天陈某正在案板上切肉,黄狗又来滋扰,陈某随手做出挥刀要砍的样子,只是想吓走它,谁知那黄犬正好探头往案板上扒,“误毙其命”。陈某毕竟做的就是宰杀的生意,也不觉得是什么了不起的事,“当将犬尸弃置阴沟”。

“冉冉数年,亦既忘其事矣。”陈某年龄大了,案板上的生意做不动了,改行开了个粮店。有一天傍晚,忽见门口坐着一位老翁,既不买米也不买面,陈某便问他有什么事情?老翁说我就是来找你的。陈某说我不认识你啊。老翁说:“你自己做的事,竟忘了个干净吗?你发家致富,安然无恙,却害得我三四年不得解困,今天岂能放过你?!”言罢飘然而逝。陈某觉得奇怪,再看店中的伙计,一个个吓得浑身发抖,问他们怎么了,他们说老板你到底在跟谁说话啊?原来旁观者“不见此老,惟见一犬,向陈张牙舞爪”。

陈某回到家,感到头晕目眩,以为自己是劳累过度,躺在床上歇息,“则身热如火,语无伦次”。家人请来医生,却听到他不停地说胡话:“我本来是南京人,姓周,因生前有罪,罚投为犬,不料被你误杀,弃尸阴沟,如今已经四年了。因为你不是故意虐杀我,所以不向你索命,也不需要你超度,只希望你将这件事告诉周围人,对流浪之犬不要妄杀……”

陈某醒来,知道这是那条黄犬作祟,但根源还是出在自己四年前那不经意的一次挥刀,于是就按照梦中所示,“将此事亲口喊叫,使人尽知,刻板送人,以为劝诫”,终于保得自己平安无事。

不过,狗狗虽好,假如任由生育,泛滥成灾,变成满地野狗,也未必是什么好事。《洞灵小志》中的一则记载,即是佐证。咸丰同治年间,“晋商竞设钱庄,遍于各行省”,这些钱庄用于金融流通的期券乃是“取数寸纸草书之”,就算是千万两黄金也可以凭此兑换,因此信用指数极高。当时有一家著名的钱庄名叫大盛魁,在察哈尔设有分庄,有客人持券来兑换,而分庄内储存黄金不够,掌柜的一下子就急了,那时的钱庄不比现如今各种坑蒙拐骗的商家,信用毁了一次就有被彻底清洗出局的危险。唯一的办法是向内蒙古分庄求援,但路途遥远,这当口自己不能擅动,否则会被客人以为逃跑,而其他伙计又不可信任,一旦移书内蒙古分庄,而半路上书信内容被抖落出去,那么钱庄的信誉同样会大受损害,于是掌柜的“仰屋嗟叹”,百思不得其法。

“掌柜尝蓄一犬,尝挈之遍涉内蒙古。”这只狗在掌柜的身边不停转悠,掌柜的以为它是饿了,叹气道:“我这钱庄都要开不下去了,哪里还有钱养你啊!”那狗叫个不停,似乎想说什么,掌柜的突然有所领悟:“你要是能帮我,就摇三下尾巴。”那狗“果三摇”。掌柜的急忙写了一封给内蒙古分庄的信,信中讲述了自己的困境,然后装在一个小囊里,“以囊系犬项”,然后告诉了它投递的地址,“犬得书星奔,两昼夜抵其地,四足皆裂”。内蒙古分庄的掌柜认得这条狗,见它叫得凄惨,又不断地用牙咬脖子上所系之囊,知道是察哈尔分庄出事了,打开小囊取信一看,马上调集金银运往察哈尔分庄。

靠着一条狗,使钱庄“得维持不败”,察哈尔分庄掌柜的从此开始视狗狗如神的膜拜,他不仅大量蓄犬,而且“每增犬百头则演剧为庆”,搞得家里乱糟糟的成了个大狗窝,有客人来访时,只要稍微表现出不喜欢狗或不希望一群狗往身上扑,主人就会立刻翻脸骂人。时间一久,钱庄便罕有客至,门可罗雀了。

三、大北窑原是“狗肉馆”

总的来说,古人对狗狗的态度是“既不滥杀,亦不滥爱”。自己家养的狗不能被人欺负或伤害,而别人喜欢吃狗肉也不会打上门去掀桌子砸碗,横加干涉。而对于流浪狗和野狗,只要发现其对人们的安全和健康有危害的风险,就采取坚决的管制态度。

《燕都说故》

以北京为例,北京几乎是从元代建大都时开始,就养成了养狗的习风,《燕都说故》一书有记,元世祖忽必烈出猎时,跟随其后的猎犬居然有五千条之多。皇帝提倡,百姓也当然追随,所以在北京,不仅民间盛行养狗,还出现了很多专门养狗销售的地方,比如现在北海公园东侧有个“高卧胡同”,有人说胡同的名字是用了汉代学者袁安宁可高卧床上挨饿也不乞讨的典故,其实这条胡同本名叫“狗窝胡同”,后来觉得名称不雅,才改成现在的名字;还有西单北大街东侧的高义伯胡同,本名叫“狗尾巴胡同”,也是养狗贩狗之所,直到清末民初才改成现在的名字。

因为养狗的人太多,而半途弃狗者也不在少数,所以野狗和病犬咬人的事情就时有发生,民间就组织了专门的打狗队,扑杀恶狗,宣武门外香炉营东有个名叫“大沟沿”的地方,本名就叫打狗巷。那年月老百姓穷困,生活中罕见荤腥,打死的狗多半就填了肚子,还出现了“蒜辫子烀狗肉”这样的名菜。狗肉下锅后,除了加入花椒、大料、葱段和姜块之外,还要将一辫子蒜围在锅内,然后盖上锅盖,连煮带炖地将狗肉烀熟,有烹饪高手解释说,这是因为狗的食性杂,其肉虽美,但奇腥难闻,且有毒性(这里的“毒性”是指食材特有的偏胜之气),只有蒜辫子才能帅众调料“杀尽其腥,灭其毒性,增加其肉味之美”。

老北京有一吃狗肉的名地,就在今天的大北窑。大北窑旧时地如其名,乃一大砖窑厂,里面养着几十条狗,一开始还只是为了看窑用,经年日久,越来越多,都分不清是窑工养的狗还是野狗了。每年他们都把不擅看家的狗或野狗杀掉,烀狗肉吃。窑上有一位桂先生,以擅长做蒜辫子烀狗肉而闻名京城,他五十岁时才结婚,有人还赠《竹枝词》一首:“老去闺中枯辫长,几曾亲肤伴檀郎,人间天上得佳偶,搂起黄耳酿甜香!”其中“黄耳”一词,即是古代对狗的一种别称。

今天的新闻中,经常看到因为不文明养狗而导致的居民矛盾,个别爱狗人士对此忿忿不平,觉得所有人都不应该亏待人类的朋友,这个观点当然是有道理的,衡量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能否善待小动物是一个很重要的标准。与此同时,在现代社会里,人与人相处还有一个重要原则就是: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既不允许别人干预自己的生活习惯,也不强迫别人接受自己的生活习惯。因此,真正的爱狗人士应该及时为狗狗办证登记、接种疫苗,外出遛狗时拴好狗绳,清理狗狗的粪便,既养之,不弃之,让自己的狗狗成为美丽社区、文明街道的点缀而不是累赘,这才是真正的爱狗之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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