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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踪 “闺蜜反目告诈骗100多万”案二审宣判 撤销一审判决 发回重审

来源:华商报 2018-09-17 01:04   https://www.yybnet.net/

华商报9月12日报道的“闺蜜反目成仇告诈骗100多万 另一方被判10年 坚决否认诈骗”案14日二审宣判,北京市二中院裁定撤销西城区法院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被告人李安琪和原告人张月(化名)同为90后海归,案发前系闺蜜,交往七年多。2016年3月28日,张月向北京警方报案称:自2015年11月至2016年3月间,李安琪在微信上同时冒充香港“算命大师”、自己的男友及男友的妹妹等人,为张月的男友及其家人算命、消灾,先后诈骗她150余万元。2016年4月5日,李安琪被警方带走,既作过有罪供述,又作过无罪供述。2017年2月,该案在西城区法院开庭,李安琪坚决否认诈骗过张月钱款,称二人以前因代购、借款等常有经济往来,控告张月诬告陷害。2017年12月,西城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李安琪有期徒刑10年,李安琪及其家人上诉。

李安琪的二审辩护律师徐昕介绍,9月14日的二审只有5分钟。“没想到是宣判,裁定也不是简单的发回,说理较充分,概括了辩护人的主要观点。”徐昕介绍,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认为,李安琪与被害人之间钱款往来的事实尚需核实,辩护人提出的部分观点尚需核实,本案事实不清,但存在继续补充证据的条件和可能,建议发回重审。北京市二中院认为,被害人与李安琪之间钱款往来的原因、数额及微信记录与案件事实的认定具有直接的关联性,有进一步核实的必要;且根据审理期间的核实情况,证据有进一步补强的可能;另鉴于上诉人及辩护人对本案事实的认定存在重大异议,辩护人在审理期间多次提供大量证据,为查清案件事实,二中院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将本案发回西城区法院重新审理。徐昕介绍,发回重审意味着一审判决有问题,未来改判的可能性非常大。下一步,他将为李安琪申请取保候审,再和西城区检察院沟通,看检方能否撤诉。华商报记者 陈有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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