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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借车出事故车主相应担责任

来源:陕西日报 2018-05-16 06:57   https://www.yybnet.net/

  本报记者 成全勃

  日常生活中,许多车主遇到过亲戚朋友借车的情况,到底借不借?借了会面临什么风险?我们从一个具体案例说起。

   【案情回顾】

  2016年10月,碍于朋友情面,赵某将自家小轿车借给钱某。钱某没有驾照,但会开车,赵某再三嘱咐钱某一定要小心驾驶。后钱某驾驶该车辆肇事,造成孙某死亡,交警认定钱某负全责。后孙某家属将赵某、钱某共同诉至法院要求赔偿。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钱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无证驾驶机动车,对交通事故的发生具有重大过错。且其驾车时未确保驾驶安全,直接造成孙某死亡,因此钱某是事故的直接责任人。而车主赵某明知道钱某没有机动车驾驶资格,仍然将车借给钱某,该行为已经具有违法性,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存在过错,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最终法院结合案情判决钱某赔偿60万元,赵某赔偿15万元。

  【律师评析】

  陕西学高律师事务所南新建律师认为,法院的判决是适当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四)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律师提醒】

  结合上述案例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南新建律师提醒各位车主,在借车给他人使用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确保车辆至少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最好足额投保商业三责险及不计免赔等险种;二是按时进行车辆年检,仔细检查车况,确保车辆不存在影响安全运行的质量瑕疵或隐患;三是一定要注意审查借车人是否具有驾驶资格,是否脱审、注销,是否与准驾车型相符等;四是注意审查借车人精神状态是否正常、是否饮酒、是否服用影响驾驶安全的药品或者其他违禁物、是否患有影响驾驶安全的疾病等。

   【记者点评】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机动车已经进入许多普通家庭,难免出现亲朋好友借车的情况。借吧,万一出点儿事,这责任算谁的?不借吧,都是亲戚朋友,抹不开脸面,也不想得罪人。因此,这个事情常常就成为困扰车主的一个问题。

  借车给他人是法律行为,会伴随着法律风险的产生。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车主和使用人的责任问题,基本上采纳了“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两个标准来判断,即谁支配管理车辆和从车辆的运行中获取利益,谁就是机动车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车主只在特定条件下承担赔偿责任。

  提醒各位车主,借车要在权衡借车人的人品、驾驶技术等方面之后再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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