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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则臣谈厄普代克:同样是写日常生活 为什么他能妙笔生花?

来源:澎湃新闻 2020-05-15 16:50   https://www.yybnet.net/

张滢莹 文学报

当代作家中,约翰·厄普代克曾包揽了美国所有重要文学奖项,也是少数在短篇小说和长篇小说之间自由驰骋、二者均取得极高建树的作家。许多人说,读懂厄普代克,就读懂了当代美国人的生活。

日前,作家徐则臣做客思南经典诵读会的线上活动,与读者分享他对于这位“庸常生活”描摹者的阅读感受。

同样是日常生活,为什么厄普代克能够妙笔生花?到底怎样的细节,才是有效的细节?个人叙事中的历史,如何才是让人信服的历史?这些问题,且看徐则臣的解读。

与许多读者心目中作家理当生活经验丰富的揣测不同,厄普代克的一生非常简单:考上大学,毕业后同新婚妻子在牛津大学学绘画,一年后回到美国任《纽约客》编辑,两年后突然辞职,搬离了大城市,从此在马萨诸塞州的乡下定居,隐居起来,从事职业写作。

“他的小说中,很多内容基本上都是家长里短、夫妻感情,故事中所涉及的宗教和艺术,也不是宏大叙事意义上的宗教和艺术,而完全体现在日常生活中。”徐则臣说。他一直记得厄普代克对中国当代包括莫言、苏童等在内多位作家的作品曾有过评价,“不管这些评价是否到位,或者是否科学,这说明他的阅读量非常大,他的创作涉猎也非常广泛”。

徐则臣认为,关于作家和生活经验之间的关系,厄普代克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证明——一个作家,最终依靠的是什么?

“如果有生活,有那种跌宕起伏、惊涛骇浪、风云际会的生活,当然非常好。比如中国作家中写《林海雪原》的曲波,拥有“大生活”的作家当然很好,对他们而言,生活本身就是宏大叙事,他们只需要在作品里写出来。但更多作家所依靠的,是自身对这个世界的观察,以及同化他人经验的能力。”

在厄普代克的小说中,充满了日常叙事,当小说的故事性并不强时,厄普代克所选择的就是将生活观察得极其细致,甚至细致到繁复的地步,“我们所喜欢的那种“文似看山不喜平”、大起大落的感觉,在厄普代克的小说里非常少,他迈着小碎步往前走,每走一步,都要把周围写得特别清楚,匀速前进。”

这种被个别评论家提为“照相机现实主义”的写法,也被认为是一种“歇斯底里现实主义”(比如扎迪·史密斯的写作就常常被冠以这个名字),而极少作家拥有厄普代克这样的能力——在我们熟视无睹、习焉不察的日常生活中能够有所发现。

“歇斯底里,是因为他的小说里面信息量极大,我觉得这也是小说的功能和义务之一。也就是说,小说家有义务为我们的当代生活留下足够有效的信息。”在阅读厄普代克的作品时,徐则臣提醒大家要注意细节,并且也要注意细节的落实能力:“有些细节你会觉得半有效,或者是完全无效,或者有些细节跟隔靴搔痒似的。厄普代克总是知道哪个地方痒,而且总是挠得很彻底,这就是一个作家对细节的落实能力。”

约翰·厄普代克 / 著,李康勤、王赟、杨向荣 等 / 译

上海译文出版社2020年2月

对任何作家而言,重复的、缺少变化的生活,对感受力是一个巨大的磨损和消耗。徐则臣表示,这样的同质生活,也会损害一位作家表达的欲望,所以作家往往对日常生活恰恰是无话可说的。他认为,在这个意义上,厄普代克是一位伟大的作家,他在千篇一律的生活中居然还有那么巨大的激情和好奇心,在观察、在描写,在一点点推进小说创作。

“沈从文说他写小说的一个秘诀,就是要“耐烦”,而在厄普代克的大量短篇小说里,我们就能看见作家的耐烦。”在厄普代克对于当代美国社会巨细靡遗的描绘中,徐则臣的感受是“于无声处听惊雷”,“厄普代克看出了同中之异,看见了寻常之中的不寻常,这一点在他的小说中表现得特别明显”。

读厄普代克的短篇小说,也可以与他的长篇作品对比关照:“兔子系列”的四部长篇小说中,厄普代克讲述了像兔子一样狐疑敏感的主人公哈利一辈子的人生故事,将美国半个世纪所经历的重大问题如麦克锡主义、种族冲突危机、嬉皮士运动、阿波罗登月计划、中产阶级兴起、全球化问题等如数串联。

“兔子系列”其中两本

“我们所认为风云际会、大开大合的事件,其实在他的作品中都写到了。”徐则臣说,“我们很多人写小说,会非常刻板地把人物命运和大历史之间建立某种同构关系,按部就班地将人物命运嵌入到我们的历史结构里,就认为这是写出了大时代、写出了历史。但仔细推敲,会发现人物在他的小说里成了“木偶”。”

徐则臣所说的“木偶”,也是在当下写作现场屡被提及的“扁平人物”的弊端。对此,他认为人物的命运固然要跟大时代的命运、跟社会的变化之间产生某种关系,但并非亦步亦趋,“有一些历史,我们总会在历史之外”。“并不是说历史都要生硬地在我们身上产生某种对应的投射,这种强行投射,恰恰缺少一种自然的、非常个人化的历史观的表现。在处理历史时,应当把所有的大历史转化成个人史,这个时候,历史才能让我们信服。”

在这个意义上,徐则臣眼中的厄普代克,恰恰是那个以一己之力、靠着几部作品就把美国半个世纪的历史梳理出来,而且是用文学的方式梳理出来的人:“厄普代克是潜伏在美国民间日常生活中的一位巴尔扎克”。“通过阅读他,你可以有效地返回历史现场,就像我们现在拍一些古装剧,要看《金瓶梅》一样,因为《金瓶梅》里保留了大量当时日常生活的细节,这些细节足以让我们有效地返回到那个历史现场。”

作品解读

01

《被遗弃的游泳池》片段

黄辉辉丨译

在第三个夏天五月份的时候,游泳池里和往常一样挤满了人,通常放学后一大群妈妈和孩子都会过来游泳,但是那天琳达却待在家里,这有点儿反常。只能听到她在屋里从一个房间踱到另一个房间,不过她一直没露面,前些年她一般都会端着一盘赏心悦目的冰块和围成一圈的酒瓶,还会给孩子们准备饼干和柠檬汁。他们的朋友们手里拿着毛巾,周末总来特纳家里游泳,他们感觉没有什么过意不去的。

虽然琳达已经变瘦了一点,看起来非常优雅,并且布莱德看起来也很善于交际,但是他们两个在一起时会让人略微感到这对夫妇关系很紧张。放假后,琳达就带着孩子们回到俄亥俄州她父母家里了。布莱德在城里待了好几晚,游泳池就没人管了。虽然水泵里流经过滤器里的水依然在丁香花丛中默默流淌,但是原先天蓝色的游泳池里的水开始慢慢浑浊起来。

游泳池平静的水面上斑斑点点地漂浮着一堆堆马蝇和黄蜂的尸体。一个斑斑点点的塑料球漂到跳水板旁边的一个角落里,然后就一直在那儿漂着。石板路之间长的草也变得稀疏起来。游泳池旁边一张玻璃面的桌子上放着一个喷壶,喷壶口是关着的,里面已经没有压力了,还有一个杜松子酒杯,里面漂着一片干枯的薄荷叶。

游泳池就像静寂的春日的丛林一样看起来非常荒凉,像闹鬼了一样;看起来好像里面有毒,而且感觉很羞耻的样子。每当邮差往邮箱里塞一些过期的单子和无人回应的恳求信时,邮差的眼睛都会礼节性地不往侧院那边瞧。

徐则臣解读

这段儿我看的时候,当时特别地吃惊,因为有过乡村生活的人对这个肯定不陌生,马蝇和黄蜂的尸体在这个时候,这个地方的确会落下来,这就是细节,这就是信息量,而且非常的准确。这一段描写的视角既有宏观又有微观,既是从时间上也是从空间上。

比如游泳池,平静的水面上漂着马蝇和黄蜂的尸体,这是一个非常微观的场景描写,同时他又把时间拉长到宏观上。琳达后来去了俄亥俄州,然后布莱德到了城里,视角转换见证了整个游泳池的荒废。

这一段描写里的引而不发,表面看起来是简单的衰落,但背后的故事却十分隐忍,接下来你就能意识到肯定有事儿。选取生活的一个断面,又不是以煞有介事的方式写出来,叫嚣着我要给你看。不是这样,厄普代克就是非常平静地叙述,引出了接下来的一个故事。

02

《A&P》片段

杨向荣丨译

她身穿一件暗粉色的——也许是米色的,我也说不准——游泳衣,上面布满星星点点的小结头,最让我惊讶的是泳衣上的两根吊带从肩上歪下来,松弛地挂在冰凉的胳膊上端,我猜想,这么一来,那件泳衣肯定向下滑动了一丁点儿,所以,泳衣上端明显露出一圈亮闪闪的边痕。要不然,你简直无法想象还有比这姑娘肩膀更白的皮肤。

由于泳衣的吊带落下来,从泳衣上端到头顶,除了她的肉体,就一无所有了——从肩骨以下到胸脯的上半部,这片赤裸白净的皮肤,看起来就像一张凹凸起伏的金属薄片,在灯光下闪闪发亮。照我看,这实在是太美了。

她的头发本来是棕色,由于日光暴晒和海水浸染,已渐渐褪色,挽成圆鼓鼓的发髻,显得有些蓬松,她的脸看上去有那么点一本正经的样子。我觉得,你穿着吊带松弛的游泳衣走进A&P,自然只能板着这种脸了。她高高地仰起脑袋,以致把白皙的双肩上伸出的脖子拉得格外长,不过,我可一点儿不在乎这个。脖子伸得越长,她就越招人注意……

徐则臣解读

这段有点像油画中的静物画像的效果,光影明暗闪烁,就像走进一间屋子,眼前突然出现一张肖像画的感觉。

它其实是夹叙夹议夹描写,或者说是描写中的夹叙夹议。这些是最基本的,也是最体现作家功力的。你很难想象,在一个短篇小说里厄普代克,或是一个作家,能花这么多篇幅,认认真真地,把她身体一点一点的变化写出来,就是我刚才提到的沈从文的“耐烦”,可见,写实是一个作家最基本的能力,也是最重要最高超的能力之一 。

03

《单人纸牌游戏》片段

王赟丨译

现在他身为人父。真奇怪,他边想边把黑九放在红十下面,人们竭尽一生跟父母作对。为了逃离农场,他年纪轻轻就成家,却很快生了几个孩子,再也无法摆脱家庭羁绊。而且,他也不希望孩子们经受孤独带来的责任和恐惧。他想知道孩子们是否像他那样爱自己的父亲,如果离开自己,他们眼中的夜空将呈现何种深邃。

他已经在某种程度上被隔阂了,排除在孩子们组成的俱乐部之外。他们有组织的喧闹让他难以接近。他留在孩子面庞上的痕迹让他不由得怀疑是否挥霍了自己的身份。他慢慢意识到孩子不是父母的造物,而是过客。他们受邀到尘世走一遭,但音容笑貌早就在其他什么神秘的房间里烙定……

妻子美艳动人,浅色的睫毛,一头秀发若是刚刚洗过会焕发红色的光彩。情人黑白分明宛若水墨的画卷:苍白的乳房电镀般丝滑,和深色乳头乳晕造成的反差令他惊异。夏天,她晒得黝黑;妻子则是一脸雀斑。妻子心思缜密,情人受过苦,阅历比他丰富。两人的对立没那么简单。

徐则臣解读

读者提到了《白玫瑰和红玫瑰》,我觉得很有意思,的确在某种程度上有点儿像,厄普代克看没看过我还真不清楚,虽然那个时候他跟张爱玲还是有交集的。而张爱玲的小说,那个时候肯定也被翻译成英文了,这也毫无疑问,但看没看到,这就很难说了。

整个小说故事不是非常曲折跌宕的,相对来说有点儿像亨利·詹姆斯的小说,节奏比较慢,细节比较多,不是那种骨骼清晰明朗的小说,而且小说里没有强烈的传奇性,它是去传奇性的。

小说类似夹叙夹议,一边打牌一边有点儿意识流那样往前发展,作家在意的不是故事本身的轨迹,他更在意的是人物的生命体验和发现。厄普代克的小说基本都是这样,他跟我们通常对短篇小说的理解不太一样,我们看一个短篇小说,要发现某一个真理,或者某一个真相,他没有这个。他只是呈现一种生活的状态或者一种生命的状态。

所以他的短篇小说不会像欧·亨利似的突然来一个反转结尾,也不似爱伦·坡式的鬼魅,有的只是一点儿一点儿的推演、铺陈。

厄普代克小说里面的情绪特别的饱满,让情绪成为大量信息与细节的有效黏合剂。《被遗弃的游泳池》和《单人纸牌游戏》,都是在一种散文化的叙述中,看到一个作家如何让短篇小说成立,如何让故事成立,如果把细节全部删掉,仅留那些故事梗概,你发现故事都很简单。

这里可以类比汪曾祺的短篇小说,我们都很喜欢汪曾祺的短篇小说,为什么?

汪曾祺的小说基本上故事性都很淡,但他靠的是什么,靠的是文字的修为,以及整个人呈现出的生命状态。汪曾祺的小说不是谁都能写的,很多人模仿汪曾祺的小说,觉得写抒情的、散文化的,但是很难达到汪曾祺的境界。他的境界是作家本人修炼到的,他对人事的认知,他对人与人的关系的认知,对天真与无邪的认知等。

我们来写估计会写成一个烂俗的东西,但是汪曾棋把它写得特别的有境界。所以汪曾祺的去故事化,也是指去传奇化,最终靠的是人的修为支撑的。厄普代克则靠的是生命的体验和饱满的情绪,以及对生活本身既厌倦又热爱,既充满激情,又有点无精打采的状态,其间产生某种张力,这个张力支撑着小说的成立。

新媒体编辑:袁欢

配图:出版社书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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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徐则臣谈厄普代克:同样是写日常生活,为什么他能够妙笔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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