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吴红)“太感谢您了!法院今天把我叫去了,张某已经把全部赔偿款给我了,感谢你们检察官!”4月2日,乾县检察院检察官接到周某的感谢电话。
原来,早在2017年时,张某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周某受伤。周某住院治疗共96天。经司法鉴定周某为九级伤残,公安交警部门认定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周某无事故责任。2018年年底,乾县法院判决张某赔付周某各类费用共计45333.47元,但张某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2019年初,周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年3月5日法院查封了张某名下的轿车,但未采取其他有效措施督促张某履行义务,且该车仍由张某使用。
乾县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在履行民事执行监督职责中发现,该车两年查封期限即将于2021年3月5日到期,但张某仍未履行相关赔偿义务,周某的合法权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因此立即启动民事执行监督程序,向县法院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书,建议该院对该案执行活动开展评查,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县法院收到检察院的检察建议书后,及时调阅该案卷宗,调查了解相关案情,并及时恢复了对该案的执行活动,于2021年3月15日将该案相关处理结果书面回复检察院。目前,张某赔付了全部赔偿款。(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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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乾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