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冠中 通讯员 梁珊)近日,北流市人民法院民一庭曾昭胜法官用心调解了一件健康权纠纷案件,两位古稀老人的纠纷得到了解决。
2016年11月,原告李某某在责任田收割稻谷时,遭到被告朱某某的阻拦,朱某某辱骂李某某偷割她的稻谷,两人遂发生口角,朱某某一气之下用扁担殴打李某某的头部、腰部,造成原告头部流血不止,多处软组织挫伤,经鉴定,李某某构成轻微伤。为此,李某某将朱某某诉至法院,要求朱某某赔偿经济损失7200元。朱某某辩称,李某某侵占了她的责任田,偷割稻谷是她有错在先,而且朱某某是一级精神病人,没有行为辨别能力,因此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案件经一审、二审后进入重审程序,由曾法官承办该案。庭审结束后,曾法官考虑到双方均已70岁以上,精神状况不好,觉得此事再纠结下去对双方不止伤身也伤心,且影响不好,于是多次联系双方的子女,让子女做老人的心理疏导工作。今年6月11日,在曾法官的主持及双方老人子女的努力下,李某某与朱某某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朱某某当场支付5600元给李某某,双方争吵了两年的纠纷至此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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