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2月20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开展第五届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部署自即日起至4月30日,组织开展第五届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可以优先推荐。
省政府质量奖是省政府授予省内质量领域的各类组织和个人最高荣誉,包括省政府质量奖和省政府质量奖提名奖,每2年评选1次。省政府质量奖申报包括组织和个人申报,市政府(或省直管县、市政府)、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省属企业和央企驻皖单位报送省国资委)推荐两个程序。
申报省政府质量奖的组织应当是本省区域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3年以上的相应资质或证照;(下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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