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新闻 桐城新闻 怀宁新闻 潜山新闻 太湖新闻 宿松新闻 望江新闻 岳西新闻
地方网 > 安徽 > 安庆市 > 安庆新闻 > 正文

高速路上低速行车 酿成事故也要负责

来源:安庆晚报 2012-08-27 18:43   https://www.yybnet.net/
 

本报讯(方敏 记者 卢向波) 提起高速公路上的危险行车行为,首先人们想到的大概就是超速行驶。其实,低速行驶也是引发事故的一大祸因。8月25日,在沪渝高速公路上就发生了一起这样的事故。 

25日上午10时30分,安庆高速交警三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沪渝高速安徽段567公里处发生一起大型普通客车与一辆轿车发生追尾事故,造成车辆及高速护栏损坏。 

事故民警在对事故现场痕迹进行勘查,确认前方红色别克轿车当时车速低于60公里/小时,大客车没有保持安全的车距和客货车道行驶,是导致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按照规定,大客车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应该在客货车道,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与前车应于保持安全的车距,故大客车负此起事故的主要责任。另外轿车正常情况下,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低于最低时速60公里/小时以下,故前方轿车负此起事故的次要责任。 

高速公路超速的危害大多数人都已经知道,而对在高速公路上低速行驶的危害却没有认识到,车速过慢既影响高速公路效能的发挥,也不安全。部分机动车驾驶人在初次上高速公路行驶时,以为开慢车最安全,往往把在普通公路上开慢车的技术应用到高速公路上来。其实不然,在高速公路上采用阻碍全线车辆流动的慢速行驶极为危险。因为较整体车流行驶速度慢的车辆,对尾随其后的车辆来说是个障碍,行驶中被一辆接一辆的后车追逐、超越,这是极不安全的。因此,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起点后,必须迅速将车速提高到60公里/小时以上,在正常行驶时,车速也不得低于60公里/小时。按照法律规定,在高速公路上正常情况下以低于规定最低时速行驶,可被处罚200元、记3分。

新闻推荐

向精神高地进发

何伟

安庆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安庆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教辅书又在热卖了2012-08-29 18:42
江淮漏万集之四十2012-08-30 18:42
评论:(高速路上低速行车 酿成事故也要负责)
频道推荐
  • 六安市金安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清理“僵尸企业”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 合肥虾市转冷“量价齐跌” 今年市场上以本地小龙虾为主,与往年相比售价下降20%左右
  • “00后”,书写不一样的青春
  • 乘地铁 学国家安全知识
  • 消费市场发展稳中向好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