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市交警二大队依法对一名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汽车的违法人方某做出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5日的严厉处罚。
20日19时左右,该大队民警在人民路与锡麟街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车号为皖HXY0X9的小型汽车违法驶入单行道,民警立即上前拦停对其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该车驾驶人方某无法出示相关证件且言辞闪烁。凭多年工作经验,民警察觉到其中定有问题,随即依法扣留该车并将其带至大队做进一步处理。
后经调查得知,方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当天从枞阳一租赁公司租赁到该车后,便驾驶至安庆市区接人,在驶至市区人民路时被交警当场查获,受到了罚款又拘留的依法处罚。 许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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