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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谋划自身建设 积极作为创新实践——宿松县加强和改进县级党委政法委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来源:安徽法制报 2013-08-27 22:00   https://www.yybnet.net/
[摘要]宿松县加强和改进县级党委政法委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潘传六

加强县级党委政法委建设,是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要内容,也是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在基层工作实践中,县级政法委均不同程度地存在认识模糊、定位不准的困境,工作疲于应对。2011年,宿松县被确定安徽省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县和安庆市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试点县后,宿松县委政法委坚持合理定位,两线出击,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一方面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的领导,对政法各部门的职责定位为协管干部、执法监督、效能建设、支持与服务;侧重于谋划、指导、协调、推动政法工作全面发展;另一方面以“四办”(综治办、维稳办、防范办、禁毒办)建设为抓手,致力于上为领导分忧,下为基层服务,强化部门联动协作,积极参与实战,切实加强综合管理职能,有力提升了政法委的整体效能,扩大了政法委的社会影响。本文结合宿松工作实际,围绕如何加强县级党委政法委建设,谈几点体会共勉。

认真履行四项职责

努力强化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

县级党委政法委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政法事业科学发展的领导者、组织者和协调者。认真履行四项职责,是保证政法部门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全面落实,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和具体体现。

一是充分发挥协管干部的职能。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意见》和省市委有关文件都对党委政法委协管干部职责作了明确,但在实际工作中,上级对政法委协管干部的职责规定还不够具体,给实际操作带来了难度。 2012年,我们积极争取县委的重视和支持,出台了《中共宿松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政法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在履行协管职能过程中,主要抓两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政法委自身建设。综合设置政法委内设机构,将综治办、维稳办、防范办主要负责人全部高配为正科级,同时在政法委设置禁毒办,并实行扩编增员,加强经费保障,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给机关自身发展预留了较大的空间。二是加强政法干部队伍管理。更加注重抓班子、带队伍,进一步规范政法干部管理范围,明确干部管理程序和日常管理措施。把好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的提名、考察关,落实政法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的职级待遇。并以深入推进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继续加大从优待警和从严治警工作力度,在对政法系统二级机构以上负责人进行考察建档的基础上,采取公推竞岗方式选拔36名科级领导干部,调整充实到基层政法一线实战岗位,既激发了广大政法干警的工作热情,又让从事政法工作的干部找到了归属感和荣辱感。

二是充分发挥执法监督职能。执法监督是政法委工作的重要抓手,2012年,我们以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等八部委《规定》精神为契机,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务实高效的执法监督活动,把执法检查、案件评查、案件督办、案件协调、报告备案作为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的重要手段,全面推进我县执法监督工作科学发展。 2012年以来,全县政法机关无发回重审、重大改判案件,无超审限案件,无任何强制措施采取或变更不当等情况发生。为促进政法部门正确把握《规定》精神,我们在县委党校组织举办了专题学习培训,政法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还亲自授课,交流学习《规定》的心得体会。政法各部门以贯彻落实《规定》精神为契机,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问题为重点,以提升执法办案质量为核心,积极支持政法委组织部署的各项执法监督活动。 2012年,我们把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作为执法监督的经常性、基础性工作,省委政法委交办的9起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全部办结。 2012年,我们在学习借鉴青岛胶南市执法监督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建立了典型案件通报制度,完善重大案件风险评估工作措施。修订完善了涉法涉诉、案件督办、案件协调、案件评查等工作流程图,做到有章可循、严谨有序。特别是在办理省挂牌督办的“4.27”涉黑涉恶专案过程中,组织公检法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到省内打黑除恶成效显著的舒城、枞阳和怀宁等地进行考察学习,有效形成了严打整治工作合力。在审判过程中,省打黑队和兄弟市县政法部门领导亲临现场观摩,既教育了群众,又狠狠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三是充分发挥效能建设职能。政法机关效能建设的好坏,是政法队伍整体形象的综合展现。我们将效能建设作为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经政法委全委(扩大)会议研究,讨论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政法系统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效能建设督查的对象为政法系统全体干警和聘用人员。采取重点督查、专项督查、日常督查等方式,加强对政法系统二级机构以上负责人的考察建档工作,督促各部门更好地履职尽责,提升效能。将通报表扬、评先评优、提请请功、建议提拔使用和经济奖励等作为奖励措施;将书面警示、责令整改、诫勉约谈、通报批评、建议调整、解聘或辞退、追究党纪、政纪、法律责任等作为问责措施,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综合考评制度,巩固了效能建设成效。 2012年,我们结合平时人民群众的反映和各自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织政法部门有关领导,本着帮忙不添乱的指导思想,组织开展执法办案重点工作大检查活动,既取得了政法各部门自行检查难以达到的效果,又巩固了政法机关效能建设成果。

四是充分发挥支持与服务职能。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帮助乡镇和部门化解社会矛盾;二是帮助政法部门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为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更好地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2011年,县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县综治维稳信访工作的意见》。在日常工作实践中,我们充分发挥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治优势,支持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帮助政法部门排除执法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坚持“总揽不包揽、监督不代替”、“既依法监督、更依法支持”的原则,抛弃无所作为的观念,定期分析研究、推动政法工作全面开展,同时又不越俎代庖,不发号施令,不干预被监督单位的正常工作。为破解执行难,我们成立了执行救助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台了执行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由县财政每年安排30万元作为执行救助资金来源,对推动疑难复杂社会矛盾的化解,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加强四办自身建设

全面提升政法委社会管理成效

随着改革发展进入攻坚阶段,政法委承担的社会管理服务职能越来越多,特别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稳定、防范与处理邪教等工作,任务重、压力大,同时也将过去相对平静的政法委推到了改革开放的风口浪尖上。驾驭不好就容易陷入小马拉大车的困境,政法、综治、维稳、防范处理邪教、禁毒等工作,自身由于涉密性强,不宜宣传报道或不好把握宣传尺度,外界了解不多或知之甚少,政法委工作的同志更多承担着一种无名英雄的角色,致使外界对政法委的认识还停留在过去的感性认知层面。为更好地为党委政府分忧解困,做强做实代表县委合署(挂靠)办公的综治办、维稳办、防范办、禁毒办等职能部门,显得尤为迫切和关键。

加强综治办建设。近年来,中央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摆上前所未有的高度予以重视和加强。 2011年,宿松县委出台了《关于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我们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作为综治办工作职能的重要平台,紧密结合宿松县情,围绕深入打造“大维稳”、“大服务”和“大防控”的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格局,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20个大项目和32个子项目的落实。 2012年,我们借县综治委更名之机,进一步加强综治办自身建设,争取县委在人员和编制上的支持,落实职级待遇,完善服务职能,将综治委成员单位增加到64个,下设实有人口、特殊人群等8个专项组,通过加强组织协调,推动工作落实,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推进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首次对县综治委成员重点成员单位进行综治考核,使综治委成员单位变过去消极应付为认真履责。我们还组织乡镇中心主任和县创新办副主任赴省内淮北、浙江枫桥等地考察学习,多次组织召开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建设推进会、现场会。通过抓点带面、点上开花、面上促进,推动了乡镇综治维稳中心和示范村(社区)的规范化建设,充分调动了乡镇和县综治委成员单位的工作积极性。目前,我县社会管理创新各工作项目特色明显,亮点突出,在全市政法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大会上,县人民政府县长王华还作了大会经验交流。

加强维稳办建设。 2012年,围绕更好地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我们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维稳形势分析研判和工作调度的各项工作要求,积极参与实战,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督促全县22个乡镇和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研究制订了操作性更强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细则,并分项目进行稳定风险等级评估。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对县域内14个重大工程项目和重大决策、活动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九姑乡境内金石、鑫祥两建材公司进行重新认定。先后4次组织开展全县重大不稳定问题排查化解活动,积极组织并牵头处置了16起问题相对复杂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我们还编印了《社会稳定分析调度》和《综治维稳工作简报》各10期,提高了领导决策参谋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在党的十八大期间,县维稳办组织县社会管理创新督查专员就十八大期间的维稳安保工作,对全县乡镇和县涉事重点成员单位进行3次循环督查,较好地化解了社会矛盾。 2012年,县委明确个案访主要由联席办牵头协调,群体访主要由县维稳办牵头协调,分头落实包保稳控责任并组织做好化解和接访劝访工作。我们充分发挥维稳主力军的作用,与其他职能部门互联互动,积极应对各种社会矛盾和突发群体性事件。 2012年,宿松县涉军群体、“老”字号群体无一人赴省进京上访。

加强防范办建设。宿松地处皖鄂赣三省结合部,境内外敌对势力一直试图将宿松作为邪教组织违法犯罪的前沿阵地。宿松县委对防范处理邪教工作高度重视,在机构建制上落实防范办正科级建制,并设置专职副主任1名,同时每年均安排专项经费用于防范处理邪教工作。通过宣传发动,深挖打击,基本上铲除了“法轮功”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土壤。 2012年,县防范办继续组织开展“家庭拒绝邪教活动”,认真强化“法轮功”三年转化攻坚整体仗,全面加强“一墙一窗”阵地建设,积极创建无邪教乡镇、村(社区)。县财政还安排6万元用于“家庭拒绝邪教、学生拒绝邪教、团员拒绝邪教”的专项活动经费,确保了实际工作成效。我们还主动与周边九江、彭泽、黄梅、蕲春等市县开展联防联创活动,尽最大可能地减少“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渗透活动。 2012年下半年,境外敌对势力利用所谓的“世界末日”,煽动的被蒙蔽人员开展“送福音”活动,我们组织全县各乡镇开展打击处理“实际神”专项活动,同时在新闻媒体上加大宣传力度,并在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加大对“实际神”等邪教组织的打击处理工作力度,立案查处了8起“实际神”专案,进一步压缩了邪教组织在我县的违法活动空间。 2012年,省委防范办先后3次专题刊载我县防范处理邪教工作经验。

加强禁毒办建设。宿松是武汉、九江等地毒品流入安庆、合肥、上海等地的必经地之一,禁毒工作形势不容乐观。 2012年,我们在学习借鉴贵阳市云岩区禁毒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取得了县编委的重视和支持,将禁毒办作为副科级常设机构设置在政法委,作为县禁毒委日常工作机构,具体承担全县禁毒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考核、检查评比等工作,明确禁毒办为政法委副科级常设机构,并落实人员编制,将禁毒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通过建立和完善层级保障机制,切实推进禁毒办的实体化运作。将县公安局禁毒大队予以单独设立,大队人员充实到8人。两个机构设立后,一方面禁毒工作有牵头负责和综合协调机构,另一方面,将禁毒大队从繁重的协调事务中解脱出来,能够集中力量开展禁毒严打工作。 2012年,我们利用“6.26”国际禁毒日等敏感时间节点,在县城山水公园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禁毒万人签名活动,县四大班子领导亲临现场视察指导,大大激发了群众参与热情。 2012年,我们坚持严打开路,管控跟进,扎实开展禁毒人民战争,深入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试点工作,宿松毒品违法犯罪发展蔓延态势得到了全面遏制,涉毒人员得到了有效控制。 8月29日,宿松禁毒工作经验成果还在全省禁毒办主任会议上作了大会经验交流。

认真履行职能职责

切实提高政法委权威和社会影响

1、认清形势。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当前,我国不仅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三个期”的基本态势没有改变,而且呈现出境内与境外、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人民内部矛盾与敌我矛盾“四个相互交织”的新特点,当前政法维稳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政法工作的落脚点和出发点就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县级政法委作为基层政法维稳工作的前沿阵地,在这种社会大背景下,县级政法委认真履行四项职责,是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得以全面贯彻落实的有效举措。与此同时,县级政法委全面加强四办建设,通过谋划、指导、协调、督促、推动政法维稳各项工作,从平安中预见危机,从有利中发现不利,未雨绸穆,防患未然,立解忧之志,践去患之行,才能够实现全面、动态、可持续的和谐稳定。

2、合理定位。县级党委政法委是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政法委不同于组织部和纪委,组织部涉及的中心工作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核心问题是干部管理、考察、交流和提拔使用等,乡镇和部门“盼”组织部过去,门庭若市是很正常的事情;县纪委的中心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往下更多是履行干部的监督管理尤其是责任追究的职能,乡镇和部门“怕”纪检监察部门过去;而政法委则不同,既是党委领导、指导、协调、管理、监督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同时又是推动基层干活的部门,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过程中,担负着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非常重要的职责和任务。因此,县级政法委要集中精力统筹好全局工作、建设好政法队伍、创造好执法环境,善于议大事、抓大事,管宏观、谋全局。只有对政法委进行准确合理定位,才能更好地把握和驾驭政法维稳工作全局。

3、创新机制。当前,基层政法维稳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的矛盾日益突出,县级政法委如果不内部挖潜,处理好有所为和有所不为的关系,那么我们的工作就会陷于事务而无所作为。第一,要解决思路谋划的问题,实行“三个转变”:即改变就稳定抓稳定的传统思路,实现由消极维稳向积极维稳的转变;改变就政法抓政法的传统思路,实现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的转变;改变就部门抓部门的传统思路,实现由单兵作战向整体联动的转变。第二,要解决职责明确的问题,当好“五员”: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协调员”、整合政法部门力量,形成工作合力的“调度员”、推进县域经济科学发展的“服务员”、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保卫员”、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指挥员”和“战斗员”。第三,要解决统筹协调的问题,做到“三个善于”:即善于充分调动政法各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的积极性,善于在关键环节、大事要事上抓落实,善于牢牢把握政法队伍建设的主动权。以上三个问题关系到县级政法委的工作层次和水准,解决得好是保证运行机制完善的立足点和着力点,从而及时建立完善一套从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组织协调、督查督办到工作保障的规范化运行机制。

4、切实履责。“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政法委机关自身和与政法委合署(挂靠)办公的几个职能部门,在牵头协调和组织落实政法、综治、维稳、防范处理邪教、禁毒等工作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只要认真谋事、认真干事;促发展、思稳定,政法委将大有可为、大有作为。党委将综治、维稳、防范处理邪教等部门设置在政法委是通盘考虑、综合权衡,非常有政治意义的重要举措。县级党委政法委要在谋划、指导、协调、推动政法工作中积极作为、主动作为,要善于大局谋划、整体推动、突出重点、加强工作,而政法委又普遍面临着人少事多、经费不足的困境,必须通过实干赢得党委的重视和支持。机关工作的每一个人、特别是年轻同志,都要强化部门联动协作,勇于担当、敢于担当,坚持独当一面地组织开展工作,既不盛气凌人,又不唯唯诺诺,做到不卑不亢,在工作气势上不输于人,工作力度上强于人,工作成果上震撼人,做到有职、有责、有权、有能,充分打造政法委的自身权威和社会影响。只有这样,政法委才能有为、有位、有威,赢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充分尊重和认可。

(作者系原宿松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现任安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本版由安庆市社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与本报安庆记者站协办

全县社区警务推进会议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陈文明(中)考察调研宿松公安工作

安庆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范先汉(右二)考察调研宿松公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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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宿松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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