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德保讯
2013年9月,在德保县某中学安静的校园中,“砰砰砰砰”几声,把该校8(2)班正在上课的师生们吓了一跳,还未回过神来的师生们发现窗户玻璃和黑板被东西强击导致破损,而玻璃上破裂痕迹非常像被子弹打穿。教室里的学生瞬间十分慌乱,幸未有人受伤。值班老师也迅速报警。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2013年9月17日20时许,农某准与该中学8(2)班学生袁某发生了口角,后农某准拿出自己1200元非法购买的一支***来到该中学附近,向袁某所在的班级连开四枪以“示威”,因此发生了上述情景。
2013年12月9日,农某准在家人的陪同下到德保县公安局投案,并上缴了非法持有的枪支。经百色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农某准持有的枪支以火药为动力,具有致伤力。
德保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农某准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以火药为动力的***一支,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同时其为泄私愤,持非法持有的枪支对公共场所进行射击,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年8个月。□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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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保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德保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