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女士站在4年前女儿跳楼自杀的事发现场,触景伤情。
今报记者彭宁莉 文/图
为了与前女婿争夺自己已逝4年女儿的骨灰,年过七旬的玉林籍吕女士,于3月30日清明节前,向田东县人民法院递交了一份民事起诉状,被告正是她的前女婿阿彬(化名)。吕女士与阿彬之间有何纠葛?她为何要在女儿过世已4年多后,打起这场骨灰争夺战?4月1日,记者前往田东县,就此事进行了采访。
80后女孩为爱辞职
4月1日下午,记者在田东县一住宅小区里见到了73岁的吕女士,以及她的大儿子。满头银发的吕女士翻开女儿阿玉(化名)生前的结婚证后,指着上面那个大眼睛的漂亮姑娘叹息道:“那么漂亮的女儿,年纪轻轻就走了……”
1980年出生的阿玉从玉林老家高中毕业后,考上了桂林一所专科学校,就读旅游英语专业。女儿读大学后的第一个寒假,吕女士听说,有人在玉林某县城看到女儿和一年轻男子手拉手逛街。但她并未过问,第二个学期,阿玉带着一名男子上门,主动向吕女士告知了两人的恋爱关系,这名男子正是阿彬。
“女儿告诉我,他也正在桂林读大学,只比她大一两岁,对她很好。可我看他个子不高,老家又偏远,实在是看不上,无奈女儿喜欢,我也没办法。”吕女士说。时间一晃3年过去了,如胶似漆的两人却因工作分隔两地。阿玉在南宁市一家星级酒店找到了一份翻译的工作,而阿彬则成了田东县某单位的一名职员。
吕女士说,当时阿彬追女儿追得紧,经常到南宁给女儿送花,女儿为了爱情最终选择了辞职,追随阿彬到了田东县。
婚后不如意跳楼自杀
因对阿彬不满意,吕女士一直没有去田东看过女儿,直到2007年得知女儿要生孩子了,她才知道两人早已于2005年1月登记结婚。赶到田东照顾了坐月子的女儿40天后,吕女士只身返回了玉林老家,可这次回家后,她心里却是沉甸甸的。
“女儿生产那天,得知阿玉生下一个女孩后,我看他(指阿彬)脸色一沉,明显是不满意的,后来我知道阿彬的父亲也很失望。”这让吕女士隐隐感到担心。但此后多年,阿玉几乎从未向她诉过苦,吕女士对此有些自责,她说:“可能我一直以来太严厉太强势了,她也知道我不喜欢阿彬,所以有什么都不敢跟我说。”直到2012年1月16日,女儿跳楼身亡的噩耗让她措手不及。
到底是什么原因将阿玉逼向绝路?吕女士心中的疑问直到一年多后,才在田东县公安局于2013年3月18日出具的《不予立案原因说明》中找到答案。
记者在这份说明中看到:“经我局综合现场勘查及调查走访后,证实死者生前因怀疑丈夫有婚外情而多次与其发生争执,并流露出轻生念头;死者丈夫于案发当日8时许按时到单位上班,10时许接到家人电话得知其妻出事后才赶回家,发现其妻已经死亡。因此,结合上述法医鉴定,我局认定该死亡事件是一起自杀事件,决定不予立案侦查。”
生前日记显露轻生念头
吕女士这才知道,女儿和丈夫的感情早已出现问题。在阿玉的一本英文备课本的最后几页,记者看到了阿玉生前满心的自卑、纠结、痛苦乃至抑郁寻死的痕迹。
“我想来想去,决定这一胎如果是个女儿,我就退出了,你就把你的情人娶回来给你生个男孩吧!”
“接下来我要怎样去经营这个家?我到底要怎么办?真的很迷茫也很自卑没有信心,不知怎么样才能给我们暗淡苍白无力的关系注入活力。”
“既然不能专一于我,为什么还要留我?如今婚也离了,你从法律上讲已是单身,如果我下一胎又是女孩,你父母要你另娶一个生男孩,不懂你会不会同意,何况我们间的关系又处于离婚状况……”
“难道我们真的不能回到坦诚相待互相信任的幸福生活了吗?谁叫自己这么差劲,不懂做人,不懂说话,不懂哄人开心……一切都是我自己的错。”
“我本人是不想死,可是家没了,我怎么可能活得了?如果你真的无法舍掉她,我只有死掉来成全你们。”……
在其中一页,阿玉用红笔写着的几行字令人触目惊心:那是几种自杀方式。
阿玉的大哥说:“从这几页日记里,我们才发现她和阿彬似乎早已离婚了,只是离婚未离家,妹妹甚至还在离婚后流产过。”于是,他托人从民政局调查了妹妹的婚姻状况,结果如他所料,2011年5月,阿玉与阿彬办理了离婚手续。
此后,经多次上门追问,阿彬才将他与阿玉的离婚证交给了他们。
诉至法院追索女儿骨灰
吕女士说,更让她无法接受的是,女儿死后,自己的丈夫去世,这接二连三的打击让她难以承受,健康也出现一些问题,因此直到2015年清明节,她才到殡仪馆准备领取女儿的骨灰,欲将父女俩妥善安葬祭拜。但她却惊讶地发现阿彬的姐夫早已受阿彬之托,于3年前擅自将女儿的骨灰领走。
“他们早已离婚,阿彬凭什么私自火化尸体并拿走骨灰?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吕女士愤怒地说。在经多次沟通仍无果的情况下,吕女士将前女婿阿彬及其姐夫一并诉至法院。她认为,两人的行为构成严重侵权,给她带来巨大的精神损害,故诉请法院判令阿彬及其姐夫交还阿玉的骨灰,并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前夫称安葬前妻是“随她意愿”
吕女士所说的这些是否属实?既已离婚,阿彬又为何要私自将前妻骨灰拿走拒不返还?由于阿彬拒绝见面采访,记者在去田东之前的3月31日电话采访了阿彬。
阿彬说,自己和前妻阿玉的确是在大学时相识相恋,后来阿玉随他到田东后,工作换了多份,一直做得不顺心,而与阿玉相反的是,他的工作却越来越忙,应酬也越来越多。“随着我和她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她开始怀疑我在外面有婚外情,我们经常争吵,感情渐渐地出现了问题。”阿彬说。
2011年,在两人达成共识的情况下,双方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但仍旧住在一起。“离婚后,她希望我能像当年上大学时一样,重新追求她、爱她宠她。可我做得的确不够好,我没能做到,她因此很痛苦。”阿彬说,在阿玉出事之前,她其实已有过半夜坐在空调机上,或是扬言要去死等自杀先兆,但他没有重视,以为阿玉只是为了吓唬一下他,他后悔地说:“我没想到她那时已有抑郁症了,如果我能及时发觉并重视,也许就不会有这样的事发生。”
“在一起十多年,这段感情从当初走到今天,我想我们都负有责任。但无论结婚还是离婚,我们都没有告知她的父母,这一点的确是我们的不对。”阿彬说,希望尽其所能对吕女士好一些,例如他将此前一套由吕女士支付了11万元首付及装修费用,由他偿还银行贷款的房产卖掉,20万元房款全部给了吕女士;另外每个季度他都给吕女士汇去2000多元的生活费。
但对于阿玉的火化及骨灰问题,他认为火化是当年经过吕女士同意的,并非其所说的不知情;其次,他之所以要坚持将阿玉的骨灰拿回自己这边安葬,确是有几点考虑。他说:“首先,阿玉的户口一直在我家,她生前也表示过要永远和我在一起,我认为这也会是她的意愿;其次,虽然我们离婚了,但我们的女儿也是她的直系亲属,而吕女士的家在玉林那边,离这里太远了,为了方便女儿日后祭拜母亲,我认为还是放在我这边比较好。”
对于吕女士将自己告到法院一事,他无可奈何地说:“既然走到这一步,法院判怎样就怎样吧,如果法院判决让她拿走,那就拿走吧!”
据了解,3月30日当天,田东县人民法院已经受理该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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