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丽丽)6月28日记者从省妇联获悉,近日,靖远县妇联等部门联合出台了《靖远县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对家庭暴力告诫范围、告诫方式、实施主体、时间效力、法律效力、送达、格式文本等内容做了详细规定。
《实施办法》创新举措之一,是施行了家庭暴力应对处置工作与公安部门绩效考评挂钩制度,既有效防范了对家庭暴力不出警问题,又提供了证据支持,为家暴妇女权益维护上了“双保险”。创新举措之二,妇联组织在收到抄送的告诫书后应及时和受害人进行联络并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并与社区民警在一个月内共同开展跟踪回访工作。创新举措之三,对每一起家庭暴力案件将进行危险性评估,将科学量表运用到家庭暴力案件处置工作中,对受害人及时开展心理疏导、安全庇护、矛盾调处、法律咨询等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和避免了严重程度家庭暴力事件的发生,起到了良好的干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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