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张志花)昨日,华商报记者从宝鸡市国税局了解到,自今年10月小排量乘用车减征购置税优惠政策出台后,两个月里,全市共减征4150辆车购置税约1509万元,平均每辆车减税约3636元。
为了贯彻落实对纳税人自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购置的排气量在1.6升及以下的乘用车,暂按5%减征车购税的政策,宝鸡市国税局严把审核关口,界定减征范围,确保了车购税新政顺利实施。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11月30日上午,宝鸡市税务局对符合减征条件的4150辆车办理了减征手续,减征税额1509万元,平均每辆减税3636元。
目前,除了通过国税办税大厅办理此项业务之外,车主还可以通过高新12路3家4S店自助办税终端,买完车后直接在车购税办税机上完成车购税申报、银联POS机刷卡缴税、车购税完税证打印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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