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陆威)在《旅游法》颁布实施两周年之际,国家旅游局近日向各省市下发通知,要求从各级人大、政协、企业、专家学者和新闻媒体界别中,聘请1万名监督员,参与对我国旅游的监督。其中,广西约聘请300名,北海市聘请20名。
据了解,监督员主要依据《旅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旅游服务标准,对旅行社、景区及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服务的旅游经营者,导游、领队等旅游从业人员,以及旅游主管部门及其从业人员进行监督。
北海市获聘的社会监督员将获颁国家旅游局统一制作的聘书、证件,并配合国家旅游局,定期或不定期对北海市的旅游行业进行各种明察暗访活动,促进《旅游法》的实施和旅游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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