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15日,北海市海城区工商局办公室工作人员接到了深圳消费者胡女士的来电:感谢北海市海城区工商部门帮助退回了5000元的网购货款。
原来,喜爱网购的胡女士于2014年8月12日从网上购买了一套某品牌钻戒和珍珠吊坠,使用6个月后出现涂层脱落的问题,找卖家无果。经与淘宝网登记注册地的杭州市工商部门联系,杭州市工商部门12315回复“可以由经营者所在地(北海)工商部门处理”,并向北海市工商局函告了具体投诉内容。2015年3月11日,深圳的消费者胡女士怀着试试看的心情向北海市海城区工商局办公室反映了这一情况。
3月12日,接到杭州市工商局转来的信访件后,海城区工商局高度重视,指派分管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海城区工商局有关领导到云南路某快递点调查,并查实了网购经营者系居住本市的柳某。经查,柳某系贵州省贵阳市人,他于2013年10月29日在淘宝网开设一家虚拟的珠宝店,用于网上开展珠宝饰品的交易,但在现实中并无注册任何实体店铺。经调解,柳某同意胡女士退款的消费诉求。该案是否涉嫌产品质量问题,正在进一步的调查之中。
据悉,这是海城区工商部门办理的2015年首例网络维权案,而且还是通过网络受理的异地首例网络维权案例。这标志着随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日益健全,以及《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的即将实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将得到充分有效的保障。
亲自处理该案的负责人洪梅副局长说:消费者在购物前应尽量明确网站经营者主体相关信息,在维权时才能更有针对性。因为,根据《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违法行为由发生违法行为的网站的经营者住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
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目前,网络交易市场还不健全,网络交易商品良莠不齐,消费者在选购的时候要仔细鉴别,不要被不良商家虚假的宣传所迷惑,特别是对低于市场价格较多的商品要谨慎购买,购买后一定要保存好交易记录和凭据。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时候,请及时拨打12315或到当地工商部门投诉申诉。
(蔡力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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