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方振勇 赵璐
本报博兴讯 博兴县城的张先生常年经商,少不了外地客商来洽谈生意。三月上旬,为了招待外地客商,张先生在县某酒店预定了4套双人间,在同客商办理完入住手续后,便一起外出就餐。就餐过程中,两个客商因为生意上的事情连饭也没吃完就急匆匆返程了。回到酒店后,张先生到总台反映两个客人因事外出,希望酒店能够退还其中一房间的房款。但酒店负责人却以酒店有规定为由,坚持要收取全额住宿费。无奈之下,张先生便如数交了四间客房的住宿费用,并向酒店索要了住宿发票。
接到张先生的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立即着手展开调查。经查属实后,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大多数酒店所实行的行业规定是在没有同消费者双方协商的情况下而制定的单方面约定,属于行业内的霸王条款,这极大的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相关规定,消协工作人员同酒店方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沟通说服,最终经过多次调解,该酒店同意退还给张先生多收取的房款1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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