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3日,市民闫某报警称,在滨城区黄河大坝二道坝被一名陌生男子抢走手机一部、现金80元。随后,附近区域又接连发生两起抢劫案件,但由于案发现场偏僻、案发时间段没有目击者,现场遗留线索少、案件侦破较大,案件一直没有侦破。
全市公安系统“百日会战”活动开始后,滨城警方刑警部门将此案作为会战攻坚克难的第一战,经分析研判发现,这三起案件发案时间、侵害对象、侵害目标有着相似之处,于是民警将三起抢劫案串案侦查。
民警经过大量走访摸排,最终确认了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并在案发地周边广泛发布协查通报,积极征集线索信息。随着案件侦破工作的不断深入,民警在走访中发现博兴县吕艺镇人刘某的相貌与被害人描述的犯罪嫌疑人较为相像。民警对刘某询问时,刘某对案发时间自己的行动轨迹讲述地很含糊,于是民警将刘某列为重点嫌疑对象。2012年1月30日,滨城警方赶赴刘某家中实施蹲守抓捕,并最终将刘某抓获归案。
经审讯,刘某供述了2011年7月份以来,在滨城区黄河大坝二道坝抢劫作案3起,抢得手机、现金3000余元的犯罪事实。
记者拍案:
大老远的,从博兴跑到黄河大坝上来抢劫,这个刘某还真是不辞辛苦。法网恢恢,跑了这么久,该到了偿还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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