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路彩云
通讯员 陈秀艳
本报讯 近日,由市慈善总会、市文明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和滨州传媒集团组织开展的2012年度“滨州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正式启动。此次评选活动主要是对2012年度在慈善公益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进行评选和表彰,2012年度“滨州慈善奖”共设立“最具爱心企业(单位)”、“最具爱心慈善楷模”、“十佳慈善义工”三个奖项,社会各界都可参与推荐。
“最具爱心企业(单位)”评选条件为企业经营诚信守法,坚持以人为本,致力于就业机会均等和薪酬公平,为员工提供安全保障、技能培训和职业发展的机会;注重维护环境质量,保护生态平衡;慈善意识强,领导热心慈善事业,表率作用好,企业主动承担公民社会责任,慈善活动与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长期发展战略紧密联系;设有慈善组织或有具体部门、人员承办慈善捐助工作;依法开展捐赠工作,员工捐赠达到或超过一日平均工资,单位捐赠达到或超过一日平均利润,有条件的单位设立专项基金;企业(单位)内部慈善氛围浓厚,职工团结互助,和衷共济,有较强凝聚力,对困难职工的帮扶工作公开、公正、公平、有效;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员工参与慈善义工活动,事迹突出;单位慈善活动丰富多彩,具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
“最具爱心慈善楷模”评选条件为慈善意识强,积极参与慈善公益事业;积极参与捐赠且捐赠资金、物资数额相对较大;积极参与各项慈善工作,为慈善事业发展提供多种形式的智力支持、义务服务等,且事迹突出,具有较好的社会影响。
“十佳慈善义工”评选条件为慈善意识强,积极参与各项慈善工作,在慈善义工服务领域表现突出;个人坚持从事慈善义工活动不少于3年,每年义务服务时间不少于100小时;在义工队伍中有一定认可度和较大社会影响。
评选程序为各县(区)慈善总会按照评选的条件,推荐所辖区域内“最具爱心企业(单位)” 候选企业1-3家;“最具爱心慈善楷模”候选个人1-3名;“十佳慈善义工”候选人1-2人。市直单位和个人由市慈善总会推荐。推荐表格及有关证明材料(捐赠收据复印件、义工服务时间证明等)及开展工作的音像资料于3月20日前报市慈善总会。联系人:陈秀艳,电话/传真:3172156,电子邮箱:binzhoucishan@163.com。
此次评选活动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成立由市慈善总会、市文明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滨州传媒集团相关人员组成的评审委员会,根据被推荐的企业和个人的事迹材料选出“最具爱心企业(单位)”、“最具爱心慈善楷模”、“十佳慈善义工”各10名。其他被推荐的爱心企业(单位)和个人,根据实际情况,授予“热心慈善事业先进单位”和“热心慈善事业先进个人”称号。
同时,此次评选活动将在《鲁北晚报》开辟专栏,及时报道参评企业、单位、慈善组织和个人的先进事迹,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表彰当选的2012年度“最具爱心企业(单位)”、“最具爱心慈善楷模”、“十佳慈善义工”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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