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终于有家可回了。”近日,亳州市谯城区双沟镇邹李村村民李干新如释重负般地走出双沟司法所,逢人就这样诉说:“在外面奔波三年,我终于有家可回了。这都要感谢司法所啊……”
这还要从2007年12月19日说起,那天是李干新的儿子李龙结婚日子。晚上放鞭炮时,唢呐手张海涛右眼被炸伤。经亳州、上海两地治疗,张海涛共花去医疗费15938元,交通费2001元。为此张海涛将李干新、李龙父子告上法庭。后经区、市两级法院审理,判处李干新赔偿张海涛各项费用共计18711元。
面对这样一笔不小的数字,刚刚为儿子操办过婚事的李干新一筹莫展。为逃避法院执行,他一咬牙把自家的承包地转租出去,贵重物品放置在亲属家中,带上全家人外出打工了。三年来,法院面对张海涛的上访从未停止过执行。李干新一家人在外面东躲西藏,靠打工过活,日子之艰难可想而知。尤其逢年过节,身在外地的一家人连上门的亲友都没有,心里更觉冷清。多次想回家将钱赔偿给张海涛,又担心人家怀恨旧仇报复自己,真是左右为难。
今年7月12日,李干新突然接到亲友打来的电话说,双沟司法所所长随景亮要为他和张海涛的事进行调解,叫他抓紧时间回家一趟。 7月15日,李干新如约来到司法所。在这里见到了伤愈后的张海涛。由于司法所在此之前为他二人做了大量工作,这次俩人相见都显得非常平静,调解工作也进行得相当顺利,很快达成了如下调解协议:一是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合计24000元;二是原来的法院判决不再执行;三是原告自愿放弃伤残等级评定的权利,对伤残及精神抚慰等赔偿不再起诉。当协议签订时,张海涛主动握住李干新的手说:“你的事随所长都告诉我了,你在外面也不容易。你放心吧,我从此不会对你再有任何纠缠。”李干新也异常激动:“今后我们还是好兄弟。这都要感谢司法所对我们的调解啊……”·一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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