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来,一个自称“陈兰兰”的江西流浪孕妇一直牵挂着很多热心市民的心。在江西和亳州市多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在亳产下一女的她终于安全回家。为进一步维护更多像陈兰兰这样的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近日,亳州市成立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市综治办、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委、城管执法局、卫生局等9部门联合行动,保证在亳州市的流浪人员“饿不着、冻不住”。
多部门联合救助流浪乞讨人员
昨日上午,亳州火车站售票大厅内,一位头发花白的老太太端着一个塑料盆,走到正在排队购票的乘客身边,轻晃着手中的小盆等待着乘客们给一些零钱。
“很多人都劝她去救助站,说那里吃的住的都不要操心,还能帮她找家,可是她要了几块钱以后就走了,也不知道去哪儿了。”乘客王先生说,以前售票厅有好几个专门要钱的,现在人数明显少了。
针对这些流浪乞讨人员,不久前亳州市成立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解决他们的基本生活问题。领导小组由一位副市长担任组长,民政、公安、卫生等9家单位的负责人任小组成员。
“对于需要住院的流浪人员,没找到家人的情况下,医院会尽到看护、医治的职责。”杜运志,市卫生局副局长、市人民医院院长,同时也是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他表示,医院除了会执行相关文件的标准,更会尽到一个医护工作者的职责。
按照要求,各成员单位实行首接负责制。也就是说,各部门执行公务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或接到群众反映有流浪乞讨人员的,要在第一时间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救助。“对相互推诿、不履行救助职责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科科长王剑说。
为需救助者无偿提供服务
“把这人送救助站去。”一遇到流浪人员甚至是迷路的人,很多市民第一时间会想到救助站。而救助站工作人员表示,针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他们要经过“发现-甄别-救助”等一系列程序。
市救助站副站长李磊常年与流浪乞讨人员打交道,对于这一系列程序驾轻就熟。他介绍,对于发现的流浪乞讨人员,首先要对身份进行甄别,看是不是符合救助条件。
“因为有的是专门靠乞讨骗钱为生。”李磊说,即使是真的流浪乞讨人员,他们是不是接受救助也得征求本人的意愿。如果对方不意愿到救助站,民政部门就送一些衣服和食物 。
“现在救助规定得更细致了。”李磊介绍,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他们要无偿提供生活、医疗、返乡等救助服务,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对流浪乞讨人员中的未成年人、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智力障碍人员等特殊群体,尤其要给予妥善救助。
“对流浪人员的关爱,不仅需要我们工作尽责,更需要全社会共同的力量。”李磊说,“像陈兰兰这样的特殊救助对象,如果没有社会各界的合作,仅仅依靠民政部门,真的有些力不从心。
各县都将有救助管理站
李磊介绍,在把陈兰兰送回江西后不久,市救助站又发现了一名怀孕的流浪女子,工作人员经过耐心的询问和寻找,最终在谯城区十八里镇为其找到了家人。“救助站就是这些流浪人员临时的家,他们需要这样暂时的栖身之所。”李磊说,大家如果在街头发现需要救助的对象,都可与救助站或者110联系。救助站在做好日常生活保障的同时,也会尽力帮助他们寻找家人,或者是安排医疗等服务。
目前,流浪人员“临时的家”数量还远远不够。为进一步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亳州市正在逐步健全市、县区、乡镇、社区四级救助工作平台,各级救助服务场所也在筹建中。
“每个县的救助服务场所不少于30张床位、建筑面积不少于900平方米。”王剑介绍,目前,亳州市仅在谯城区境内设有市救助站,其他县区还没有专门的救助管理场所。今年亳州市三县都将拥有一个救助管理站,并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
“救助不能解决根本问题,最重要的还是要从源头制止流浪乞讨行为的发生。”王剑说,要充分发挥基层的作用,保障这些流浪乞讨人员真正享受到国家优惠政策,保证正常的生活水平,杜绝流浪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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