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不顾消费者的生命和健康,非法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市法院日前对一起食品案件作出宣判:曹某、刘某、张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9万元至12万元不等的刑罚。
经审理查明,曹某、刘某系夫妻,数年前二人曾因生产加工伪劣食用猪皮受到卫生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2008年,曹、刘二人为牟取非法利润,再次从事劣质食用猪皮的加工销售。曹、刘二人租用张某的房屋作为加工作坊,购买了工业用硫化碱(硫化钠)和工业用过氧化氢溶液等化工原料,并聘用张某为生产工人。从2008年10月至2010年12月期间,曹、刘二人将购买的37000千克猪皮先使用工业用硫化钠浸泡去毛,再用工业用双氧水进行浸泡漂白等措施加工后,运到成都某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曹某租赁的摊位进行销售,供购买者食用。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185000元以上。2010年11月,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后,将三人抓获归案。经国家危险化学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三人加工猪皮使用的过氧化氢技术指标不符合作为生牛乳保鲜的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要求,三人加工的猪皮经检验,过氧化氢残留达122“g/Kg。
法庭审理认为,曹某、刘某为牟取非法利益,明知过氧化氢溶液是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而故意掺入,给不特定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张某明知曹某、刘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而为其提供生产场所并受聘从事生产加工。三人的行为侵犯了国家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不特定公民的健康权、生命权,均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崇法)相关链接
工业用过氧化氢溶液:俗称双氧水,我国卫生部制定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过氧化氢作为添加剂仅用于生牛乳保鲜和袋装豆腐干,且不得检出残留。工业用双氧水含有砷、重金属元素等多种有毒、有害物质,会严重危害食用者健康。
新闻推荐
本刊讯记者从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崇州管理部获悉,截至9月30日,崇州管理部累计新增住房公积金归集额1071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595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82%;累计新增缴存职工1068人,完成目标任...
成都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成都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