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家庭的财务状况面临问题,你就几乎不可能在银行业金融机构里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了。
昨日,银监会对外发布了最新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金融机构高管人员的任职条件作出了更多具体要求。成都商报记者获悉,与现有管理办法相比,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的任职基本条件作出了更为细致的要求,特别指出须“个人及家庭财务稳健”。
近年来,频频曝出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非法挪用或占有资金,这其中有一部分就是因为自身或家庭出现了财务危机,为堵住漏洞,故铤而走险。昨日,银监会在征求意见稿中解释道,截至申请任职资格时,若本人或其配偶仍有数额较大的逾期债务未能偿还,包括但不限于在该金融机构的逾期贷款,都不能任职。据了解,这里的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
在强调高管人员的从业独立性时,银监会也明确指出,本人及其亲属合并持有该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且从该机构获得的授信明显超过其持有的股权净值;或是本人及其控股的单位合并持有超过该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且获得的授信明显超过股权净值等情况的,都不允许出任该金融机构的高管职务。
成都商报记者 杨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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