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将在全国率先开展《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培训
本报讯(记者 刘星)今年初,国家安监总局公布了《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七条规定是国家安监总局令当中字数最少的一部,却总结了制约煤矿安全生产的关键要素、突出问题。2月25日,记者从省安监局获悉,四川省即将在全国率先开展《规定》专题培训活动。培训后,如果发现矿长没有按照《规定》执行,可拨打12350投诉。
1月25日,《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正式施行。这是国家安监总局分析总结我国近10年煤矿事故原因,将其中最重要的7种原因总结而成。这部《规定》除去序号和标点,正文虽然只有188字,但却“字字重千斤,条条都是生命线”,业内人士认为,落实这七项《规定》,就能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规定》颁布实施后,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连续召开3次会议,专题研究贯彻工作。四川省将组织全省所有的矿长分批集中到成都,当面向矿长发放七条规定,进行集中培训和现场考核,并签订承诺书。考核结果将作为今后矿长任职的参考依据。
四川省深入开展以“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为主题的百日宣教活动。目前,已完成对包括矿长在内的煤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涵盖各工种的煤矿技术操作规程的修订完善工作,印制2000本,并刻录光盘1500张。同时,将《规定》印制张贴式通告2000份,发放到每个煤矿企业,张贴到每一个煤矿井口。
四川省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将《规定》作为今年煤矿监督执法重点,号召全省所有矿工进行监督。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相关负责人说,如果发现矿长没有按照《规定》执行,可拨打12350投诉。
链接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一、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证照或者证照失效非法生产。
二、必须在批准区域正规开采,严禁超层越界或者巷道式采煤、空顶作业。
三、必须确保通风系统可靠,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
四、必须做到瓦斯抽采达标,防突措施到位,监控系统有效,瓦斯超限立即撤人,严禁违规作业。
五、必须落实井下探放水规定,严禁开采防隔水煤柱。
六、必须保证井下机电和所有提升设备完好,严禁非阻燃、非防爆设备违规入井。
七、必须坚持矿领导下井带班,确保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指挥。
新闻推荐
521年前的夏天,哥伦布在西班牙海岸边竖起风帆,剑指遥远的印度和中国,那里传说中的财富让他的船队血脉贲张。18年前,当美国人亨利·鲁斯创办的《财富》杂志决定举办全球论坛时,也有一个巨大的“财富梦...
成都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成都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