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新闻 新都新闻 温江新闻 双流新闻 郫都新闻 简阳新闻 都江堰新闻 彭州新闻 邛崃新闻 崇州新闻 金堂新闻 大邑新闻 蒲江新闻 新津新闻
地方网 > 四川 > 成都市 > 成都新闻 > 正文

商品有问题 商家需“自证清白”

来源:四川日报 2014-03-11 13:42   https://www.yybnet.net/

新消法针对耐用商品、装饰装修首次引入“举证责任倒置”

□本报记者 刘佳

消费者李某在商场购买了冰箱,使用两个月后冰箱内壁出现了裂痕。李某找到商家要求维修,但商场认为李某无法提供冰箱有质量问题的相关证明,拒绝维修。3月15日起施行的新消法,针对机动车、家电等耐用商品和装饰装修服务首次引入“举证责任倒置”,李某遭遇的情况,未来应由商家来举证。3月10日,成都市工商局消保处副处长辛建华表示,“举证责任倒置”提出由商家承担举证责任来“自证清白”,有利于消费者维权。

按照新消法第23条第3款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服务之日起6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辛建华称,“谁主张,谁举证”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般证据规则,消费者要想证明某个商品是否存在瑕疵就必须拿出证据来,但由于一些商品和服务技术含量高,加上经营者与消费者信息不对称,消费者很难举证证明产品的瑕疵所在。此次新消法将消费者“拿证据维权”转换为经营者“自证清白”,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破解了消费者举证难问题。

辛建华提醒广大消费者,该规则仅适用于机动车、家电等耐用品和装饰装修等服务,且仅限于购买或者接受服务之日起6个月内,超过6个月后,不再适用;其他商品或者服务出现瑕疵,仍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由消费者承担举证责任。

新闻推荐

打造自贸区升级版 川企有三盼

中国-东盟自贸区联委会第五次会议在蓉举行,筹备自贸区升级版谈判是重要内容——□本报记者曾小清“中国-东盟自贸区联委会第五次会议”3月11日至13日在成都举行,筹备自贸区升级版谈判等是会议重要...

成都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成都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评论:(商品有问题 商家需“自证清白”)
频道推荐
  • 渠县作家李明春作品《川乡传》 外文版权输出7国
  • 九思:五十岁出道的诗人
  • 达州银行南充支行被评为 南充市“2021年度普惠金融工作先进单位”
  • 集优势,补短板,提升全程机械化率 大竹:向国家级种业大县迈进
  • 达州:优化营商“软环境” 铸造发展“硬实力”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