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雷海涛 记者 开永丽)请朋友帮忙装修房屋,却没有签订合同,仅做了口头约定。不料装修过程中纠纷频发,两人关系破裂并最终对簿公堂。近日,成都市青白江区法院审理了这件特殊的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最终双方调解结案。
2014年12月初,赖某找到朋友——做工程的曾某装修房屋。双方达成了改造总造价为18600元的口头协议,曾某于2014年12月30日开始对赖某房屋进行维修改造。由于没有合同来固定施工的项目和内容,也没有图纸和详细的施工方案,争执几乎伴随了整个施工过程,双方关系逐渐恶化,最终在工程完工之后,双方关系彻底破裂。
曾某坚持要求赖某按照双方口头约定的总价支付剩余工程和增量工程款,而赖某以工程质量不合格、工期延误等理由坚决不支付任何款项。双方互不相让,甚至还发生了争斗并惊动了警察。
曾某将赖某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剩余工程款12600元及增量款3300元。而赖某得知后,向法院提起了反诉,要求曾某赔偿自己补救性装修的损失以及支付逾期完工的违约金。
最终,在法院主持调解下,赖某撤回反诉并向曾某支付4000元工程款,曾某也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
须树立契约合同意识
“本案酿成双方纠纷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双方当事人合同意识不强,以为熟人办熟事,好说好商量,签合同、立协议会伤感情、显生分,岂不知一旦发生纠纷之后,小小的合同恰恰是双方最赖以依靠的凭证。”本案的主审法官表示。
法官提醒,为了减少纠纷,市民除了坚持诚实信用的基本准则之外还必须树立契约合同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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