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陆寒芳)日前,省环境保护厅发布2018年1—11月全省16个地市空气质量排名,池州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位列全省第三,空气质量改善幅度居全省第一。
今年以来,池州市空气质量有了明显改善,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变化率、PM2.5、优良天数比例四项指标均得到不同幅度优化。前11个月,池州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47,优于4.91的全省平均水平,位居全省第三。此外,池州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变化率-13.7%(小于0代表改善),高于全省-6.5%的平均水平,位居全省第一;PM2.5浓度为42,低于全省48的平均水平,位居全省第二;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0.4%,高于全省71.9%的平均水平,位居全省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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