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来安县加大对城乡低保资金的管理力度,在规范低保工作程序上突出“三抓”,切实加强管理,确保了资金的使用效益。今年以来,共核销城市低保72人、农村低保421人,新批准城市低保408人、农村低保902人;支出城镇低保资金1102.5万元,农村低保资金支出765.48万元,低保资金全部按时足额发放。
该县一抓制度完善。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全县实际,制定了《来安县农村低保实施细则》《来安县城市低保操作规程》等文件,为更好地开展工作提供了依据。同时县政府制定了《来安县城乡低保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将调查、审核、审批的责任进一步明确到居委会和相关单位。
二抓依法行政。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坚持一个严格(严格审批程序)、两个核实(核实家庭成员和家庭收入)、三个公开(公开享受对象、公开保障金额、公开举报电话)。
三抓网络管理。低保工作坚持户主向村(居)委会申请,村(居)委会核查初审(张榜公布),镇政府审核(公示),报县民政局审批(公示),最后由县财政局拨付并“一卡通”发放。 (吕祥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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