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法院近日调解了一起邻里义务帮工损害补偿案。在法官努力下,原、被告都满意地在调解书上签了字,并当庭兑现。
2010年9月28日,来安县舜山乡的赵奋勇准备将自家的一间旧厨房拆除重建,请邻居李成刚帮忙。李成刚的儿子李治也随同前往。在拆房过程中,残墙倒塌,将李治压在墙下。后李治在来安县医院住院治疗23天,共花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共计9700元。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后续治疗费需6500元。李治出院后,找到赵奋勇要求赔偿损失。赵奋勇认为自己请的是李成刚没叫李治帮忙,出事后自己尽了该尽的义务,医药费也付了,不该再赔偿。为此,双方就如何赔偿产生纠纷。今年8月11日,李治将赵奋勇诉至来安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2万元。
案件受理后,办案法官并没因为本案法律关系清楚明晰而立即审理判决。而是将双方当事人喊到一起。通过进一步了解得知,原来李治家中经济不是太宽裕,第二次手术时间也快到了。另外认为自己好心帮工受伤,赵奋勇还不愿意赔偿,心中委屈。而赵奋勇的家庭经济确实困难,也不是不想赔,只是拿不出太多的钱。找准根源后,9月19日上午,办案法官召集双方到庭进行调解,通过情、理、法相结合,劝说双方互相体谅,互相帮助。同时,对李治请求过高的部分作了说明,经过一上午的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赵奋勇一次性赔偿李治1.1万元,并当庭履行。(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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