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来安县近期出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政策,提高居民医疗待遇标准,为参保居民撑起健康“保护伞”。
新政策主要是“一调、二增、三提高”。“一调”是指调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
“二增”是将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纳入门诊特大病报销范围,增加脑性瘫痪、类风湿性关节炎、重精神病人药物治疗等5个病种纳入普通门诊慢性报销范围。
“三提高”是提高居民住院报销比例(一级医疗机构提高到80%、二级医疗机构提高到70%、三级医疗机构提高到60%),提高住院医疗费用保底报销比例(提高到35%),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另外,新政策还将参保登记时间(9月1日)截止后出生的新生儿纳入医保范围。居民可提前在社区预缴参保费用,待婴儿出生后将户口信息报送医保中心,当年即可享受医保待遇。
(冯家兵杨 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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