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是省级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县,为推进试点工作开展,大竹县水务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深入开展了建管一体化、项目建设管理公开公示、确权颁证、产权交易、管护经费筹集机制、政府奖补机制等六项改革试点工作。截至2016年6月底,大竹县4435处小型水利工程全都有了“身份证”,3495处工程领到了所有权证书和使用权证书。
为了盘活水利资产的经营权,大竹县水务局在产权交易方面进行了大胆尝试。
建立交易机制是基础。结合县情,制定了《大竹县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流转管理实施细则》,将小型水利工程产权产易纳入农村产权交易公共平台,委托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进行公开、公平、公正交易,最后将交易结果及流转合同报县水务局审核备案。
规范资金管理是关键。据统计,大竹县近年来公开拍卖20座小型水库水面养殖经营权、对外承包山坪塘水面经营权等,综合经营收入均由县水务局和当地乡镇加强监管,确保所有费用专项用于农田水利设施的维修养护。
为了激活水利工程的管理权,大竹县水务局着力于在创新管护机制方面做好文章。定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得到落实;定筹资渠道,管护经费得到落实;定管护制度,工程维护得到落实;定奖惩办法,政府考核得到落实。
大竹县通过一年半时间改革试点,进一步理顺了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明析了“三权”,落实了管护主体和责任,建立健全了管护机制,确保了水利工程长期良性运行。(何再林王显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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