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水、自然和谐的目标,大竹县坚持“依法保护、党政领导、属地管理、谁污染谁治理、成绩考核”五项基本原则,积极探索河库管理新模式,创新建立“3456”河库管理工作体系,确保组织保障、公众参与、综合治理和责任落实“四个”到位,有效保护河库水源,维护河库健康生命,扎实推进“宜居大竹”建设。
加强组织保障,推行三级河长制。将河库管理机制改革工作纳入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议事内容。确定河库分级名录,在全县11条河流、3座水库创新推进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河(库)长制。建立河长制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协调解决河库保护重点难点问题。
强化公众参与,宣传四大要求。对河(库)长名单进行公告,在河库显著位置设置河(库)长公示牌,公布河(库)长姓名、职责、河库范围等内容,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组织开展河库管理保护教育,深入宣传河库管理“防洪安全、管理高效、生态优良、开发合理”四大总体要求,及时曝光各类涉水违法行为,联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实施综合治理、落实五大目标。在龙潭水库和黄滩河启动实施水域综合治理,关闭乌木滩水库库区餐饮店,启动库区固定垃圾池建设。投资3500万元对黄滩河水域进行防洪生态综合治理,实现“无非法采砂、无乱倒垃圾、无污水直排、无乱搭乱建、无电鱼毒鱼”五大目标。
强化责任落实,着力六大重点。将“统筹河库保护管理规划、开展河库源头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强水体污染综合防治、突出水域岸线和采砂管理、加大行政监管和执法力度、推进跨界断面和重点水域监测”作为六大工作重点,严格督查考核。将河(库)长制工作纳入目标绩效考核管理,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及有关成员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丁明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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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大竹县,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