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某某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请支付我们的辛苦钱,请熟悉何老板的朋友转告他,拜托了!!!”昨日,一辆停靠在达城张家湾(市燃气集团斜对面)路边的别克君越车身贴着这样的讨薪标语,十几个讨薪农民工坐在人行道上围着火盆守着这辆车,希望车主现身支付欠薪。
一谭姓农民工告诉记者,2012年5月,他通过朋友认识了何某某,“当时何某某承包了达州移动公司管道工程,我就从他那里承包了三段路的工程劳务;工程从当年5月做到近12月,工程总额120万元左右,何某某总共支付了72万元,还欠我们48万元;2013年我们找人协调过此事,要求算账支付欠薪,但一直没有达成协议。经我们多次催要,一周前,何某某又给了5万元,可这些钱远不能支付农民工的工资;前几天就有十几名农民工住在我家要钱,我现在也没办法;今天早上看见何某某的车停在这里,我们就守车,希望何某某出现,至少给工人们再支付10万元,好让他们回家过年。”
老板称:
恶意讨薪
根据标语上何某某的电话号码,记者拨过去,何某某告诉记者,谭某某的行为属于恶意讨薪,“2012年5月至12月,谭某某与其合伙人唐某做的三段路工程的劳务,按照合同约定工程总额只有63万多元,而我已经支付了79万多元,属于超额支付;谭某某这样做,是因为他这些工程做亏了,2013年,我们也曾坐在一起协商过,他要求再支付他26万元,我们没同意;为了不激化矛盾,一周前我又给了他5万元,现在他又找些人给我车子乱贴标语,敲诈勒索我,我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我准备走司法途径解决此事。”
劳动监察:
证据不足 无法立案
随后,谭某某等人到达川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监察大队的申大队耐心接待了他们,看过谭某某等人提供的资料,只有承包合同,双方没有任何结算清单及欠薪的条据,监察大队根本无法立案。
申大队告诉谭某某等人,“一是谭某某先与何某某把账算清,形成单据;二是谭某某应与工人之间的劳务工时单据算清,到底应给每个工人多少钱,已付多少钱,还欠多少钱;三是年后带着这些清单及欠薪条据再来,我们审查后,证据充分,将立案调查、追讨欠薪。”
(本报记者 杨秀琴)
车上贴标语讨薪
劳动监察:证据不足 无法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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