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局长施强向消费者宣传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近年来,市工商局在商事制度改革“宽进”的大背景下,认真履行“严管”职责,通过开展商品质量抽检、“红盾春雷行动”以及各类专项整治,狠抓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当好市场秩序的“守护神”。昨(30)日,市工商局局长施强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介绍了相关情况——
质量抽检保民安
坚持问题导向,始终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重点集中在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消费者投诉集中、消费安全影响大的领域,提高抽检工作的针对性和精准度。强化商品质量抽检后续处理,加大违法行为查办力度,维护公平公正市场秩序。2015年,共抽检家用电器、建筑材料、成品油等8类商品610个批次,合格430个批次,合格率70.49%。通过抽检查处违法案件61件,下柜不合格商品价值10.4万元。
适应体制调整和商事制度改革新形势,探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新流程,建立流通领域商品随机抽查机制和网络商品质量抽检新路径,如委托第三方机构抽检、失信企业公示抄告制度等,切实监管好重点领域和重点场所,用优质商品和服务促进消费潜力释放。同时,不断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的措施和办法,及时约谈消费诉求相对集中的重点行业或者企业,促进诚信守法经营。
在去年12月开始的“红盾春雷行动”中,全市系统扎实开展冬季取暖用品质量监管,抽检包括室内电取暖器、电暖手器、电热毯、保暖内衣、羽绒服等在内的各类商品263个批次,对不合格的127个批次商品依法调查处理,下架退市139件涉嫌问题电暖手袋等取暖用品。元旦、春节期间,坚持24小时值守12315投诉热线,及时受理、分流、处理消费投诉举报。据不完全统计,受理消费投诉举报128件、咨询552件,“诉转案”8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为消费者挽回损失21.41万元。
红盾护农贴民心
春耕夏播秋收时节,以农资市场为重点领域,以化肥和农机用油等农资商品为重点商品,持续开展红盾护农行动。通过流通领域农资商品的抽检,有效防止不合格农资商品流入市场。同时,积极做好监督指导农资经营者建立并执行农资商品进货查验制度、销售台账制度、质量承诺制度、不合格商品下架退市制度等工作,切实引导农资市场主办者和农资经营者自觉履行流通环节农资商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针对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向城乡接合部和偏远农村转移的实际,严厉查处以“科技下乡”、“农资知识宣传团”、“厂家直销”、“送货下乡”等名义走村串户非法销售农资的行为。通过专项检查,集中整治问题多、易反复、风险隐患较大的经营场所和重点品种,严厉查处虚假标注、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查处利用广告或其它手段对产品质量、功效和适用范围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查处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行为,查处农资商标侵权案件,用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实际行动,体现工商部门市场监管的主力军地位和作用。今年春耕以来,共检查农资、农机经营户2360余户,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25份,取缔无照经营13户,责令下架过期农药29瓶、过期籽种110袋,成功调解农资消费投诉13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5.6万余元。
强化宣传促共治
做好行政指导与消费教育两篇文章,抓牢商品质量源头治理关,凸显监管关口的前移效应。一方面,组织经营者重点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强化诚信自律建设,指导其自觉强化商品质量管控,切实履行经营者的法定义务。另一方面,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网络和“一会两站”作用,及时解决消费纠纷,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利用德阳工商门户网站、德阳工商微博以及展板橱窗、横幅标语等形式,发布消费提示、消费警示,切实提高消费者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
在推动社会共治方面,市工商局从2015年10月12日起,在德阳信用网、德阳工商门户网站开辟“不合格商品抽检信息公示窗口”,依法、及时公示全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信息,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有效警示广大消费者,震慑不法经营者,推动形成企业自律、行业自治、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新局面。
下一步,市工商局将结合总局、省局统一部署,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狠抓事中事后监管,把规范市场秩序、改善市场环境作为供给侧改革的重要举措。配合做好“全省一张网”建设,厘清部门责任,加强部门协同,构建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完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长效机制,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作用,进一步加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力度,提高全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的效能,增强全市工商系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的合法性、公正性、科学性、规范性。
文/图 张正专 本报记者 陈晓霞
市工商局局长施强向消费者宣传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近年来,市工商局在商事制度改革“宽进”的大背景下,认真履行“严管”职责,通过开展商品质量抽检、“红盾春雷行动”以及各类专项整治,狠抓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当好市场秩序的“守护神”。昨(30)日,市工商局局长施强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介绍了相关情况——
质量抽检保民安
坚持问题导向,始终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重点集中在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消费者投诉集中、消费安全影响大的领域,提高抽检工作的针对性和精准度。强化商品质量抽检后续处理,加大违法行为查办力度,维护公平公正市场秩序。2015年,共抽检家用电器、建筑材料、成品油等8类商品610个批次,合格430个批次,合格率70.49%。通过抽检查处违法案件61件,下柜不合格商品价值10.4万元。
适应体制调整和商事制度改革新形势,探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新流程,建立流通领域商品随机抽查机制和网络商品质量抽检新路径,如委托第三方机构抽检、失信企业公示抄告制度等,切实监管好重点领域和重点场所,用优质商品和服务促进消费潜力释放。同时,不断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的措施和办法,及时约谈消费诉求相对集中的重点行业或者企业,促进诚信守法经营。
在去年12月开始的“红盾春雷行动”中,全市系统扎实开展冬季取暖用品质量监管,抽检包括室内电取暖器、电暖手器、电热毯、保暖内衣、羽绒服等在内的各类商品263个批次,对不合格的127个批次商品依法调查处理,下架退市139件涉嫌问题电暖手袋等取暖用品。元旦、春节期间,坚持24小时值守12315投诉热线,及时受理、分流、处理消费投诉举报。据不完全统计,受理消费投诉举报128件、咨询552件,“诉转案”8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为消费者挽回损失21.41万元。
红盾护农贴民心
春耕夏播秋收时节,以农资市场为重点领域,以化肥和农机用油等农资商品为重点商品,持续开展红盾护农行动。通过流通领域农资商品的抽检,有效防止不合格农资商品流入市场。同时,积极做好监督指导农资经营者建立并执行农资商品进货查验制度、销售台账制度、质量承诺制度、不合格商品下架退市制度等工作,切实引导农资市场主办者和农资经营者自觉履行流通环节农资商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针对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向城乡接合部和偏远农村转移的实际,严厉查处以“科技下乡”、“农资知识宣传团”、“厂家直销”、“送货下乡”等名义走村串户非法销售农资的行为。通过专项检查,集中整治问题多、易反复、风险隐患较大的经营场所和重点品种,严厉查处虚假标注、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查处利用广告或其它手段对产品质量、功效和适用范围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查处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行为,查处农资商标侵权案件,用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实际行动,体现工商部门市场监管的主力军地位和作用。今年春耕以来,共检查农资、农机经营户2360余户,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25份,取缔无照经营13户,责令下架过期农药29瓶、过期籽种110袋,成功调解农资消费投诉13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5.6万余元。
强化宣传促共治
做好行政指导与消费教育两篇文章,抓牢商品质量源头治理关,凸显监管关口的前移效应。一方面,组织经营者重点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强化诚信自律建设,指导其自觉强化商品质量管控,切实履行经营者的法定义务。另一方面,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网络和“一会两站”作用,及时解决消费纠纷,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利用德阳工商门户网站、德阳工商微博以及展板橱窗、横幅标语等形式,发布消费提示、消费警示,切实提高消费者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
在推动社会共治方面,市工商局从2015年10月12日起,在德阳信用网、德阳工商门户网站开辟“不合格商品抽检信息公示窗口”,依法、及时公示全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信息,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有效警示广大消费者,震慑不法经营者,推动形成企业自律、行业自治、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新局面。
下一步,市工商局将结合总局、省局统一部署,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狠抓事中事后监管,把规范市场秩序、改善市场环境作为供给侧改革的重要举措。配合做好“全省一张网”建设,厘清部门责任,加强部门协同,构建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完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长效机制,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作用,进一步加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力度,提高全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的效能,增强全市工商系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的合法性、公正性、科学性、规范性。
文/图 张正专 本报记者 陈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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