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是每个国人对于晚年生活的积极向往,然而,随着老龄化的来势汹汹,如何有质量的“养老”,也成为愈来愈被关注的话题。
2014年6月23日,中国保监会下发《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决定自当年7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四地率先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即 “以房养老”试点,试点期为两年。
至今年6月30日,两年试点到期。从试点效果看,参与者寥寥。保监会18日宣布,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将扩大范围至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计划单列市以及江苏、广东等省份的部分地级市。由此,“以房养老”再次成为热点话题。
社区版“以房养老”中途喊停
事实上,在四川,“以房养老”的探索早已展开。其中的初级形式无疑就是社区版的“以房养老”。
2012年初,德阳市旌阳区北光社区就曾出台办法自发探索另一种模式的“以房养老”。
按照该办法,社区与老人商议并征得老人同意和授权后,将房屋以低于市场的价格进行拍卖,购买者必须是老人的亲友邻居。成交后,房子产权归买方,但老人仍可居住使用,直到终老。卖房款由社区帮老人购买养老保险,余款存放在社区并公开账本,用于老人疾病等重大开支。购房者除了支付购房款,还必须与社区及老人签订承诺书,承诺对老人履行“孝道”,如经常上门嘘寒问暖,陪老人过节,生病住院时的陪护照料等,否则老人可以在社区的协助下,按照相关约定收回房屋并另行拍卖。
办法出台后,受到部分老年人欢迎,先后有11名老人寻求社区帮助签订了“以房养老”协议。
但目前,这一积极有益的探索已经暂停。原因在于,其中存在房屋折价的不权威性、老人反悔的可能性、遗产纠纷的可能性、房价涨跌的不确定性等问题与风险。
保险版“以房养老”市场遇冷
初级形式的社区版“以房养老”因存在诸多风险而暂停,不能得以持续推广。而事实证明,保监会所推保险版“以房养老”也不被市场看好。
截至5月20日,全国参与“以房养老”共78人59户,办完所有流程的是47人38户。这在60岁人口已达到2.16亿(截至2015年)的人口大国,可谓沧海一粟。
“‘养儿防老\’是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与此同时,把房产留给子女也是最传统的做法。但是‘以房养老\’却是把老人的房产反向抵押给保险公司从而获得养老金,这就和传统的理念格格不入了。所以试点两年,市场遇冷。”业内人士这样分析。
不仅是参保对象热情不高,另一端的保险公司对“以房养老”也并不热心。到目前为止,参与“以房养老”试点的保险公司中,仅有幸福人寿一家推出了相关产品。
“以房养老”的供需双方都觉得,参与其中不划算,其中的原因无非又是“房价”这一永远绕不开的话题。老百姓考虑房价上涨,抵押房产获得的养老金太低。保险公司担心房价走低,得不偿失,同时还面临无法实现房产价值的法律风险。
还有,70年产权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明确,房子到保险公司手上的时候,土地使用权很多都到期或者快到期了,假如要补缴土地出让金,该怎么办?
“以房养老”探索期待新突破
虽然目前所进行的“以房养老”的尝试社会反响未达预期,但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养老方式的多样化也是必然的趋势,为老年人提供更多的养老选择也是政府的职责。所以,“以房养老”最大的意义在于“破冰”,至少,它为中低收入家庭、失独家庭、“空巢”家庭、单身高龄老人等这部分有需求的老年群体提供了一种全新的选择。
“以房养老”充其量只能作为养老体系的一个市场化补充,搞不搞得好,终究要靠市场说了算。接下来的探索还是应该多想些办法,让其有更强吸引力。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加剧、丁克家庭的增多,“以房养老”完全有可能随着进一步的改善而改变过于小众的尴尬局面。
本报记者 郭丽娟
“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是每个国人对于晚年生活的积极向往,然而,随着老龄化的来势汹汹,如何有质量的“养老”,也成为愈来愈被关注的话题。
2014年6月23日,中国保监会下发《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决定自当年7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四地率先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即 “以房养老”试点,试点期为两年。
至今年6月30日,两年试点到期。从试点效果看,参与者寥寥。保监会18日宣布,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将扩大范围至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计划单列市以及江苏、广东等省份的部分地级市。由此,“以房养老”再次成为热点话题。
社区版“以房养老”中途喊停
事实上,在四川,“以房养老”的探索早已展开。其中的初级形式无疑就是社区版的“以房养老”。
2012年初,德阳市旌阳区北光社区就曾出台办法自发探索另一种模式的“以房养老”。
按照该办法,社区与老人商议并征得老人同意和授权后,将房屋以低于市场的价格进行拍卖,购买者必须是老人的亲友邻居。成交后,房子产权归买方,但老人仍可居住使用,直到终老。卖房款由社区帮老人购买养老保险,余款存放在社区并公开账本,用于老人疾病等重大开支。购房者除了支付购房款,还必须与社区及老人签订承诺书,承诺对老人履行“孝道”,如经常上门嘘寒问暖,陪老人过节,生病住院时的陪护照料等,否则老人可以在社区的协助下,按照相关约定收回房屋并另行拍卖。
办法出台后,受到部分老年人欢迎,先后有11名老人寻求社区帮助签订了“以房养老”协议。
但目前,这一积极有益的探索已经暂停。原因在于,其中存在房屋折价的不权威性、老人反悔的可能性、遗产纠纷的可能性、房价涨跌的不确定性等问题与风险。
保险版“以房养老”市场遇冷
初级形式的社区版“以房养老”因存在诸多风险而暂停,不能得以持续推广。而事实证明,保监会所推保险版“以房养老”也不被市场看好。
截至5月20日,全国参与“以房养老”共78人59户,办完所有流程的是47人38户。这在60岁人口已达到2.16亿(截至2015年)的人口大国,可谓沧海一粟。
“‘养儿防老\’是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与此同时,把房产留给子女也是最传统的做法。但是‘以房养老\’却是把老人的房产反向抵押给保险公司从而获得养老金,这就和传统的理念格格不入了。所以试点两年,市场遇冷。”业内人士这样分析。
不仅是参保对象热情不高,另一端的保险公司对“以房养老”也并不热心。到目前为止,参与“以房养老”试点的保险公司中,仅有幸福人寿一家推出了相关产品。
“以房养老”的供需双方都觉得,参与其中不划算,其中的原因无非又是“房价”这一永远绕不开的话题。老百姓考虑房价上涨,抵押房产获得的养老金太低。保险公司担心房价走低,得不偿失,同时还面临无法实现房产价值的法律风险。
还有,70年产权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明确,房子到保险公司手上的时候,土地使用权很多都到期或者快到期了,假如要补缴土地出让金,该怎么办?
“以房养老”探索期待新突破
虽然目前所进行的“以房养老”的尝试社会反响未达预期,但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养老方式的多样化也是必然的趋势,为老年人提供更多的养老选择也是政府的职责。所以,“以房养老”最大的意义在于“破冰”,至少,它为中低收入家庭、失独家庭、“空巢”家庭、单身高龄老人等这部分有需求的老年群体提供了一种全新的选择。
“以房养老”充其量只能作为养老体系的一个市场化补充,搞不搞得好,终究要靠市场说了算。接下来的探索还是应该多想些办法,让其有更强吸引力。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加剧、丁克家庭的增多,“以房养老”完全有可能随着进一步的改善而改变过于小众的尴尬局面。
本报记者 郭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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