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德州晚报记者张建华李根富)近日,德州市社保中心提醒,驻德州高校大学毕业生在德州市就业的,需要先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减员手续,再由工作单位按职工身份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同时,为方便大学生办理减员业务,德州市社保中心居民医保办开设了两个减员窗口。
德州市社保中心居民医保办工作人员介绍,德州市职工医保和大学生医保同属社会保险,在现有社保系统中属不同参保人群的并列险种,参保人只能选择参加其中的一种。由于没有在毕业后将大学期间参加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办理减员,导致很多单位为刚招聘的大学生缴纳社会保险时,无法在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中加入工作单位集体户。
据了解,办理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减员手续业务可以由参保人本人或家属代办;也可以学校统一办理。参保学生本人、家属或学校经办人需携带身份证件、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手册到德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居民医保办,填写《居民医保停保申请表》办理减员手续。参保学生本人办理减员手续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家属代办停保、销卡手续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参保学生身份证原件;以学校(年级、系、班)为单位统一办理注销手续,需提供学校介绍信(加盖公章)、含减员学生正确身份证号码的纸制名单及电子名单。
新闻推荐
...
德州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德州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