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德州晚报记者马宝涛)寒假已至,不少大学生都想利用寒假时间找份兼职,既能赚点生活费,又能积累一些社会经验。但是寒假打短工也存在不少隐患,甚至有可能遭遇招聘“陷阱”。因此,德州市人社局提醒大学生,在赚钱的同时一定要防范风险。
1月20日,位于德州市德城区的一家饭店新招聘的3名新员工开始上岗,这3名新员工都是在校大学生,他们与饭店约定的用工期统一为20天,“腊月廿八回家过年,过完年就不干了。”大学生小吴说:“现在放寒假了,寒假很长,将近两个月的时间在家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出来挣点生活费,还能提前锻炼一下适应社会的能力。”像小吴一样,利用寒假期间打短工的学生不在少数。据市劳动就业办公室统计,本月前20天进行求职登记的8000人当中,在校人员超过400人,高于本市农村人员、外埠人员。
记者在德州市人力资源市场看到,虽然年前求职者比平时有所减少,但前去应聘的人员当中,学生模样的年轻人占有较大比重。据了解,与一些单位的正式员工相比,寒假短工的待遇并不低,而且工资大多按日结算。临近春节,饭店、商场等服务类企业迎来旺季,不少企业出现缺少人手的情况。于是,用人单位便将目光盯上了恰好放假的学生,有的前往人力资源市场搜寻目标,有的有针对性地到高校论坛上发帖,也有的直接将招聘启事贴到了校园里。假期工的具体岗位,以收银、促销导购和餐饮服务为主。与用人单位的季节性缺工一样,每逢寒假到来,也是大学生打短工相对集中的时间段。至于打短工受大学生青睐的原因,一来他们认为可以通过自己的劳动挣点工资;二来打工也是学生社会实践的一种方式,为将来毕业后正式就业积累经验。
寒假打短工确实给学生提供了一个机会,但是也存在不少隐患,甚至有可能遭遇招聘陷阱。由于往年寒假期间曾有克扣工资等事件发生,德州市人社局提醒大学生,在赚钱的同时一定要防范风险,增强维权意识,最好前往自己熟悉、用工信誉度高的企业找工作。如果通过中介机构介绍工作,应该擦亮眼睛,防止被“黑职介”忽悠。同时,虽然是打短工,也应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协议,以防止不必要的纠纷发生。在协议中,应写明具体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薪酬标准以及支付方式等,并约定发生纠纷后的解决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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