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和陈某本是一对恋人,2012年3月的一天,两人因感情问题发生争执,处在气头上的二人都有些不冷静,王某拿着剪刀把陈某的臀部扎伤后,又用水果刀将陈某的头部砍伤。尽管如此,王某仍觉得没有把心中的气发泄出来,后来,他又强行把陈某带到他位于利津县的老家,把陈某看管起来,非法拘禁达五天多。在对陈某进行非法拘禁期间,王某强迫陈某吃下数粒安眠药,并多次对陈某进行威胁、殴打。经法医鉴定,陈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东营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王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记者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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