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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马线上,汽车行人谁让谁?《交通法》规定汽车应避让行人

来源:黄河口晚刊 2010-09-15 00:09   https://www.yybnet.net/
在大街上走,常会有这样的镜头出现:人行道上绿灯亮起的时候,行人却迟迟不动,总是等着右转的汽车走完之后,行人才敢迈步穿过人行道。随着近几年经济的发展,东营市的私家车也飞速增长。在这样的背景下,汽车与行人的矛盾也变得愈加紧张,谁该让谁的问题让不少人困惑不已? 9月 14日,记者就此问题进行了采访。

行人李先生告诉记者,他平时都是让车先过,“为了安全,最好是让车先过。虽然,《交通法》里规定了车撞人一般情况下车负全责,但受罪的毕竟还是我们行人。”而年轻人小张则认为谁让谁无所谓,“有的司机远处看见行人过马路会减速让行人先行,这样我就大胆的先过;碰到不减速的司机,我就只能让车先过了。谁让谁无所谓,最重要的是安全。”

对此家住府前小区的王先生则认为汽车应该让着行人。平日里他最不愿意过的就是胶州路了,“每次过马路都要站在这里等半天,车一辆接一辆,速度都很快,你正要过马路,车就是不让你,吓得你直往后躲,后面的车还是一辆接一辆。”他真不想过马路,可家附近就只有众成一个超市,只能找个空当快速奔跑过马路,“汽车应该让着行人,毕竟行人处在弱势的地位,风吹日晒雨淋的可是行人。”

记者随后又采访了几位司机。胶州路正在等客的出租车司机李师傅表示他在过人行道时都会有意识的让着行人,“就怕碰着了,所以让他们先过。其实也耽误不了多长时间。”而司机杨先生则认为行人应该让着汽车,“走在路上经常会碰到行人横冲直闯马路的现象,根本不看车辆。有时候车速快了根本来不及刹车,很危险。另外,汽车先减速再起步耗油量也特别大,我觉得行人在过马路时应该让着车辆。”

记者最后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了解到,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根据规定,汽车应该注意避让行人。在采访中有市民表示,其实行人与汽车本可以和平相处的,“这个世界没有谁本来就应该让着谁这个道理。既然定下了交通规则就要去认真遵守。不管上班下班都是忙忙碌碌,大家都一样,大家互相都遵守交通规则,马路自然会畅通,自然也不会有事故发生。借用一句话:高高兴兴上班来,平平安安回家去。”(记者 陈同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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