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徐先生介绍,他是聊城人,今年年初来东营打工。7月份,他从一家工厂辞职后来到这家企业工作。由于觉得工资太低,徐先生干了近一个月辞职离开,到另一家企业工作。辞职前,徐先生按照公司规定办理辞职手续,由公司领导签字后,厂方承诺将会在下月发工资时支付徐先生1300余元的工资。然而等徐先生去领工资时却被厂方拒绝,厂方称徐先生辞职后对原公司职工宣扬他新找的工作工资高,怀疑其替别的企业“挖人”为由禁止其进厂。徐先生几次索要均无结果,无奈之下,遂拨打本报热线求助。
记者随后与该企业负责人多次联系协调。最终厂方同意在对其“挖人”行为处罚后,支付徐先生工资。但等徐先生前去领取工资时,厂方仅支付其300元工资,这让徐先生大为恼火。
日前,记者随同徐先生前往公司,厂方负责人称有事外出,让记者直接联系公司财务即可。但当记者找到财务工作人员时,财务的工作人员却称未接到相关支付工资的通知,要求徐先生出示有生产经理签字的“考勤表”,随后就能发放工资。但这个考勤表却难住了徐先生。因为据厂方介绍,徐先生8月份从公司辞职后不久,生产经理也离职不知去向,找他签字更像是推脱。
记者随后同厂方负责人协商,厂方负责人表示该公司是多人合伙组建,他不能做主,“领取工资需要生产经理的签字,这是规章制度。我也没办法。”记者商量能否由其他负责人签字时,该负责人称找其上级领导代签也可。但记者随后从其他工人处获知,这个可以代签字的“上级领导”常驻临沂工厂。
这让徐先生颇为无奈。厂方摆出了“规章制度”的正当理由,他的工资也因为没有签字而被拒绝支付。眼看讨薪无望,徐先生目前已到市劳动部门提交了相关诉讼证明,要求厂方支付其工资,“1000多元钱也不算多。但是厂方的多次推脱让我很难受。我的工资,为什么却拿不到?”徐先生期盼能早日领到他不算多的工资。(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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