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组织部长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市委决定,采取“两公开、两推荐、两票决”的方式面向全市公开推荐、差额选任贵港市农业局局长、市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管理局)主任(局长)任职人选。
一、推荐职位
1、市农业局局长1名;
2、市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管理局)主任(局长)1名。
二、资格条件和职位要求
(一)资格条件
被推荐的人员除了要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0年5月1日以后出生);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正处级干部或任职时间满2年以上的副处级干部(2008年5月1日前任职);
4、一般应具有在县市区领导班子工作的经历;
5、身体健康。
(二)职位要求
1、市农业局局长职位要求:熟悉党和国家的农业和农村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有一定的农业、农村经济实际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2、市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管理局)主任(局长)职位要求:熟悉国家有关农业机械化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有一定的农业、农业机械化管理等方面的实际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推荐范围
面向贵港市内公开推荐。符合条件的市内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大中专院校等工作人员。
四、工作步骤
采取“两公开、两推荐、两票决”的方式进行。“两公开”即公开选拔职位及职位资格条件,公开选任程序及方式;“两推荐”即公开推荐、集中推荐;“两票决”即市委常委会差额票决、市委全委会差额票决。
(一)公开推荐:2010年4月13至20日(双休日上班时间正常接收推荐材料)
(下转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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