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融安县恒裕香油科技有限公司厂址及县政府的优惠政策答复函。今报记者王小丁 摄
今报记者王小丁 实习生覃晓雨
“政府招商引资承诺的东西不兑现,这该向谁投诉反映呢?”日前,融安恒裕香油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周先生向今报反映称,他在融安县遭遇一件怪事,当地政府招商引资很热情,而企业投资投产了,县政府承诺的退还土地款160多万元却无兑现,奔波了3年多,也无结果。对此,融安县有关部门回应称,企业对政策理解片面,未达到相关要求,因此不予兑现。
企业投诉:向政府追讨3年承诺款无果
据了解,融安县恒裕香油科技有限公司坐落于融安县城南部约2公里,209国道附近,这是一家茶油加工企业。11月18日,记者来到该企业,负责人周先生大倒苦水。他说,自己在融安投资很失败,现在是骑虎难下。周是钦州人,2009年,融安县政府在南宁组织了一次招商会,当时融安县招商引资开出的优惠条件很丰厚,不仅享受税收及产业扶持政策,还在购买土地方面享有较大优惠政策。周先生说,就是因为优惠政策,他才觉得在融安县建立加工基地很有前景。
周先生向记者出具了融安县政府给与该企业优惠政策的答复:第一点是“同意出让30亩土地给企业作为茶油深加工项目用地,通过竞拍方式获得土地后,当建设投资达180万元时,出让地价超过每亩3万元部分返还给企业,作为企业建设资金以加快建设进程,要求投产第四年产值必须达到2000万元以上,年税收达到150万以上,否则返还出让地价超过3万元部分的资金和同期利息。”此外几条则是税收及产业优惠政策。
据了解,周先生竞拍土地共27亩,与约定3万元/亩的价格相差较大,多支付166万元。对于土地款超出部分返还,周非常重视。2012年,企业投资已超过445万元,达到了约定的“建设投资达180万元”条件,周曾向政府反映提出返还166万元,同时还请招商局来验资(投入资金),但却不了了之。2013年,周也曾向柳州市纪委等部门反映,得到的答复是,按照国家财政部门的文件,土地款不能返还给企业。
周表示,企业是招商引资过来的,也与政府部门达成了一定的承诺,从某种意义上而言是契约关系,如果不兑现,那么就有欺骗的意味。据称,其茶油2013年投产,目前产品已在南宁、桂林、柳州等超市销售,并还与广西科技大学研发产品,获得两项专利技术,也是柳州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企业很需要这笔166万元的“招商引资承诺款”以加快后续发展。
部门回应:
返还土地款不符合政策
融安县招商局负责人刘女士回应称,2009年发生的事情,她并不清楚,也不知道该企业的情况。当记者询问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时,她表示现在地方招商已没有特殊政策,以前有过,但是否落实主要看其利税是否达到要求。据了解,融安县招商引资企业,达到产值2000万元规模以上的,则由商贸局管理。招商局只负责招商引资。
融安县商贸局负责人表示,该企业去年缴纳国税14万余元,不管从产值还是利税要求来看,均没有达到要求。针对周先生提出的,“当建设投资达180万元时,出让地价超过每亩3万元部分返还给企业,作为企业建设资金以加快建设进程”如何理解时,该负责人表示,周先生是片面理解,应该从整句话来理解,同时还必须满足“要求投产第四年产值必须达到2000万元以上,年税收达到150万以上”的条件。该负责人表示,企业的愿望能理解,但对县城的利税贡献不足,因此无法满足周先生的要求。
另一种说法则更加直接了当。融安县一位负责人表示,返还部分土地款给招商引资企业,国家政策是不允许的,“把国有资产给私营企业,审计部门也过不了关”。
针对上述说法,周先生不予认可:毕竟按照当初政府的答复,这笔166万元资金应该在投资初期就开始兑现。他当初就是看中了政府的招商引资政策才来投资,而如今却说政策无法兑现,造成的损失该由谁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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