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马讯
9月29日,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那桃法庭利用到当事人家里送达材料的机会,把2位有纠纷的邻里集中到一起,通过释法明理、耐心调解,成功地化解了矛盾,促进了邻里和谐。
韦某和唐某是同屯人。韦某认为,唐某作为本屯队长,在2006年与某林场签订的《林业用地承包合同书》上冒用其签名签字,侵犯了其姓名权,遂起诉要求唐某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在认真看过案卷材料后,主办法官通过了解得知,韦某也曾当过该屯的队长,且是退伍军人,与现任队长唐某都是具有较高文化水平的人。于是,法官决定通过上门送达相关案件材料组织双方进行沟通、调解。
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面对面地进行了沟通,法官从旁释法明理,最终促使双方握手言和,韦某答应撤诉。
(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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