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沈应佳
通讯员
王玉涛
周佩山)
河池城区一男子趁深夜户主熟睡之际,利用自制开锁工具进入私人楼房偷窃车钥匙,并让同伙将车开走销赃。日前,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犯案3人均被判刑。
2014年7月19日凌晨2时许,覃某某趁着夜色窜到河池城区糖厂坡一私人楼房前,用自制的开锁工具开门后,进入兰某某的卧室,盗走兰某某的小车遥控钥匙和一部手机。得手后覃某某用遥控钥匙在兰某某楼下搜索车辆,并在附近宾馆前找到兰某某的越野车。
随后,覃某某到城区某宾馆,将窃取的钥匙和车辆信息告知肖某某和韦某某,三人一拍即合,把兰某某的越野车开走。他们先后试图将车辆带到宜州、环江两地销赃均未果,最后只好将车辆停放在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县城的一个小区里。
同年7月30日凌晨1时许,市公安局金城江分局刑侦大队调查得知被盗车辆所在位置后,到环江县城河边沿途进行排查,并在某小区找回被盗车辆后返还兰某某。经河池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车辆价值为171199元。随后,覃某某
、韦某某
、肖某某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经审理,覃某某、肖某某曾经因犯罪被判刑。狱中二人非但没有改过自新,出狱后勾结成为盗窃“搭档”。审理中还查明,覃某某、肖某某还参与其他盗窃作案。其中,覃某某参与作案5起,涉案金额180202元;肖某某参与作案2起,涉案金额174286元。韦某某参与作案1起,涉案金额171199元。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覃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10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被告人韦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4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被告人肖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11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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