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
龙
隆)4月23日至24日,河池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对市人民政府实施安全生产法的情况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议认为,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以来,河池市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以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为主线,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深化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机制、保障能力和监管队伍建设,促进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会议指出,由于客观原因,河池市安全隐患仍相当严重,主要表现在,矿山安全隐患重,危险源多,职业病危害大,交通事故频发,航运管理难,消防装备落后,工业园区消防安全设施未与园区建设同步等。
会议建议,全市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抓好制度建设;认真实施城市消防规划,完善城区消防通道和各类消防栓建设;加快应急救援基地建设;严格规范企业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生产经营;要对相关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文件精神全面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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